這種長壽有罪嗎

“老年人長壽,如果是以犧牲子女利益爲代價,那麼這種長壽是有罪的”。這篇文章發表在某自媒體平臺上,引發爭議。作者的觀點是,人固有一死,活過七十歲以上就夠了,如果繼續活下去,活到八九十歲甚至百歲以上,自己又身無分文,喫喝都需要子女負擔,不但拖累子女外出掙錢,而且還讓子女壓力如山,這種長壽是以犧牲子女利益爲代價,是有罪的。


讀完這篇文章,本人也非常憤慨,作者爲何是這種心態呢?難道老年人身體健康不是好事嗎?俗話說: 家有一老,如同一寶。父母在,家就在,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就不親了。父母含辛茹苦把你養大,能夠長壽是你的福氣,你爲什麼不希望老人們長壽呢?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人活多久是不以自己意志決定的,難道你要老人活過七八十歲就自我了結嗎!如果是這樣,養兒防老又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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