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世间沧桑,依旧选择活着

        《活着》是作家余华在中国上世纪70年代写的,那段岁月物质和精神打着双重压力,但总有那么一个人坚强的活下来,那就是本书的唯一活下来的主人翁福贵。

        罗曼罗兰曾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是福贵眼里对活着的理解。 福贵的大起大落堪比好莱坞顶影片,但正是那份落让他真正的活着。

        福贵前半生他曾骑着妓女路过老丈人,大喊老丈人其名,让老丈人萌生羞意。他把家珍,一个城里千金,只把她当成保姆看待,儿子还在家珍肚子里的时候就开始不管不顾。阅读到这里你一定觉得是烂透了。

      笔头一转,当他输完所有的财产之后。从此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他铺天盖地的给俩个女人跪下的时候,他亲眼所见的是亲情给他的愧疚以及自我承担。他没有选择自杀,他选择重生。

        福贵讲述着过去的自己,他的爹因为他的败家而去世,丈人气急败坏的接了闺女家珍,旁人的议论纷纷,母亲的小脚搀扶着凤霞,这一刻,福贵选择重生。

        他低下头,去找龙二借了5亩地,像笨鸟飞着,从此那个混世大魔王销声匿迹了,那个勤勤恳恳的大丈夫浮现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粗布衣服成了他的日常。他学会了心疼人,心疼娘的年纪已大,心疼家珍的不易。

      福贵再给家珍请郎中的路上,遭遇打架斗殴,惊到了炮仗队。误打误进,第一反应哭了,因为左手捏着家珍给的银元,看到田地里与家相似的房子。

        “老子大小也打过几十次仗了,每次对自己说,老子死也要活着。子弹从我们身边都擦过,就是没伤着我,春生,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

        老全死了,春生自杀了,尸体遍野,因为执念活着,福贵等到了那天解放的日子。

        献血过多的有庆先是逝去,忍痛的同时还要隐瞒卧病在床的家珍。家珍离世后,帮着凤霞带小孩,凤霞逝世后,从此只剩下和苦根相依为命,苦根撑死后,孤身一人,唯有福贵和那头牛,依然选择活着。

        活着的价值和意义远高于你对生命的理解,活着就是接受理想与现实,承认自己的不完美,但又不断地追逐。活着固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经历人世间环环相扣的美好;活着,固然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经历残酷现实打折你的腰,风雨重重的打在脸上。活着,教会了我们,勇敢;活着,教会了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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