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世間滄桑,依舊選擇活着

        《活着》是作家餘華在中國上世紀70年代寫的,那段歲月物質和精神打着雙重壓力,但總有那麼一個人堅強的活下來,那就是本書的唯一活下來的主人翁福貴。

        羅曼羅蘭曾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真正的英雄主義,就是認清生活的真相後依然熱愛生活。”

        “人是爲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爲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是福貴眼裏對活着的理解。 福貴的大起大落堪比好萊塢頂影片,但正是那份落讓他真正的活着。

        福貴前半生他曾騎着妓女路過老丈人,大喊老丈人其名,讓老丈人萌生羞意。他把家珍,一個城裏千金,只把她當成保姆看待,兒子還在家珍肚子裏的時候就開始不管不顧。閱讀到這裏你一定覺得是爛透了。

      筆頭一轉,當他輸完所有的財產之後。從此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當他鋪天蓋地的給倆個女人跪下的時候,他親眼所見的是親情給他的愧疚以及自我承擔。他沒有選擇自殺,他選擇重生。

        福貴講述着過去的自己,他的爹因爲他的敗家而去世,丈人氣急敗壞的接了閨女家珍,旁人的議論紛紛,母親的小腳攙扶着鳳霞,這一刻,福貴選擇重生。

        他低下頭,去找龍二借了5畝地,像笨鳥飛着,從此那個混世大魔王銷聲匿跡了,那個勤勤懇懇的大丈夫浮現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粗布衣服成了他的日常。他學會了心疼人,心疼孃的年紀已大,心疼家珍的不易。

      福貴再給家珍請郎中的路上,遭遇打架鬥毆,驚到了炮仗隊。誤打誤進,第一反應哭了,因爲左手捏着家珍給的銀元,看到田地裏與家相似的房子。

        “老子大小也打過幾十次仗了,每次對自己說,老子死也要活着。子彈從我們身邊都擦過,就是沒傷着我,春生,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

        老全死了,春生自殺了,屍體遍野,因爲執念活着,福貴等到了那天解放的日子。

        獻血過多的有慶先是逝去,忍痛的同時還要隱瞞臥病在牀的家珍。家珍離世後,幫着鳳霞帶小孩,鳳霞逝世後,從此只剩下和苦根相依爲命,苦根撐死後,孤身一人,唯有福貴和那頭牛,依然選擇活着。

        活着的價值和意義遠高於你對生命的理解,活着就是接受理想與現實,承認自己的不完美,但又不斷地追逐。活着固然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經歷人世間環環相扣的美好;活着,固然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經歷殘酷現實打折你的腰,風雨重重的打在臉上。活着,教會了我們,勇敢;活着,教會了我們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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