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作者阿德勒與弗洛伊德、榮格被並稱“心理學三大巨頭”。
弗洛伊德的原因論認爲,“你之所以痛苦是因爲過去的事情”,繼而簡單地安慰“所以錯不在你”。所謂的心理創傷學說就是原因論的典型。
而阿德勒的目的論則認爲,任何經歷本身不是成功或者失敗的原因,我們並非因爲自身經歷中的刺激-所謂的心理創傷-而痛苦。阿德勒心理學明確否定心理創傷,這一點具有劃時代的創新意義。
阿德勒心理學認爲,造就我們性格的並不全是過去發生的事,而是我們如何看待這些事。原生家庭對孩子的影響在弗洛伊德的創傷理論裏,強調一個人的性格很大程度受兒時經歷和父母的影響。而阿德勒強調個人更強的主觀能動性,能夠自己改變性格。我們一切情緒的產生都有其目的:孩子叛逆自我傷害是爲了引起父母的重視和悔意;對別人的憤怒是爲了以這種情緒作爲工具更快速解決問題…
因此,阿德勒心理學認爲,人可以改變,人人能獲得幸福。
相較於弗洛伊德心理學,我更喜歡阿德勒心理學的觀點,態度更爲積極,給人們以改變的希望,正如阿德勒所說“生活的不確定性正是我們希望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