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春回大地
神父很感困惑,事情的起因是有一位男子在他面前懺悔:“實際上,殺人犯是我。”
那我男子供認在一起殺人的刑事案件中,他是真正的罪犯,可是,在那一案件中,已經有一嫌疑犯被捕,並且被判死刑。
作爲神父,他理應將這一男子立即交於警方,並對他繩之以法,但根據宗教教規,對懺悔之人的懺悔內容是嚴禁向外泄露的。
神父苦惱異常。
如果他始終緘默不言。那名無辜者就會被處以死刑。他的良心就會受到嚴厲譴責。他的心靈也會永生揹負愧疚的重荷。
而違背教規,對誓將終生獻給上帝的他來講,無論如何是做不到的,神父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境地。
最終,神父選擇了沉默。
一天,他到另一教堂去懺悔。這一教堂的神父是他的朋友。
“對無辜者將被處斬一事,我打算沉默。”
他將事情的經過一一坦白相告,這次感到苦惱的是他的朋友了。
出於無奈,他的神父朋友又到另一神父那裏對此事進行了懺悔。
在對無辜者行刑的那一天。神父問罪犯,:“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我無罪。”
罪犯大聲喊道。
“這點我清楚。”神父回答道。“”全國的神父都知道你無罪,但是都不能道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