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讀《華杉講透論語》20:躬身示範纔是王道

原文: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釋義:

“道”,是導,引導。“政”,是法制政令。“齊”,讓大家都行爲一致。用法制禁令來領導人民,用刑罰來整齊人民。“民免而無恥”,人們能夠遵守法令,免於刑罰,但心中並沒有恥感。無所羞愧,雖然不敢爲惡,但爲惡之心還在。

這就是著名的恥感文化。儒家講“知恥”作爲做人的底線,若人到了不知廉恥的地步,幾乎就不承認你是人類了,如孟子所說:“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道之以德”,用你自己的德來引導。躬身示範,引導感化。

“齊之以禮”,“禮”,是制度禮節,形同企業文化,有理念、行爲規範和儀式,在制度之上、制度之外,還能規範人的行爲。

“有恥且格”,“格”,是“正”,“格其非心”。人自己心裏有個標準的格子,自己能約束規範自己。這個“格”,就是知恥。

感悟:

制度、法令的規範有效果,但沒有觸及內心。心若不動,風又奈何?

躬身示範,用德行引導,內化於無形,自我約束,方能知恥,遵守全面,改得徹底。

今晨再讀,對原文和釋義都有更深的理解。身爲“孩子王”,仔細想想他們的日常表現,雖然約定規則,還是有同學一而再,再而三突破規則,爲什麼?規則不入心。心裏沒有,怎麼改?無法約束孩子,規則本身也有問題。

從前困惑的問題,突然間變明朗。不用慨嘆,無需憂愁,要讓學生入心,教師首先內化於心,外化爲行動,於無聲中引導孩子超越規則,自我管理。

縱觀家庭教育、公司管理和社會規範,甚至是寫作、繪畫和書法,都是如此。入心,就能見效;否則,都是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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