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下班途中,在十字路口當中,被一個年紀輕輕,有點微胖的小交警攔住。當時一愣,心想大中午的,不會查一個女士的酒駕吧,自己又不會飲酒。不知何事,有點發懵。
於是問交警:“在十字路口,您讓停車,有點不妥吧?”
於是小交警把俺引導到左邊的微笑車檢所。於是問他,爲何讓俺停車,他說俺的車脫檢二個月了,需要罰款200元,扣1分。
哦,這是何意?不明白,原來不是說純電動車不用車檢嗎?
他問俺是否買強險,於是將保險單據拿給他看。
他說,需要先交罰款,然後週一馬上去車管所去車檢。
有點懵圈,於是給愛人打電話,告訴他所發生的問題,問他是不是脫檢了。
同時問交警,可否寬容一下,真不知道電動車需要車檢,週一馬上去辦理這事。
交警說,不行,必須先交罰單。
哎,無語,於是鎖好車,跟着交警到崗亭,看他開罰單,交上200元罰單,又問他們在哪裏可以檢測車輛,需要辦理帶什麼資料。
回家,給愛人一說,商量,確實把這檔子事給忘了。原來純電動汽車不用車檢,去年剛出的政策。哎。今天這個款發的,有點懵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