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愛上一個離婚帶兩孩的女人,拿我錢去支持她留學,我該怎麼辦

我兒子今年33歲,我因不同意兒子找離婚帶兩個孩子的女人爲女友,最近跟兒子要我放他那裏的百萬購房款,兒子與我們翻臉了。我現在傷心、難過、睡不着覺,我該怎麼辦?


兒子在新加坡留學的,2012年前去的,在那參加高考讀完本科,在新加坡工作。工資不高,但是國內有女孩要跟他談,他一個不要。私底下從2018年就跟這個女的談上了,這女的2016年離婚的.

這個女孩的大孩子在讀初一,小的上幼兒園,都是她父母在帶。她父母是農民,還有一個30歲的弟弟沒有結婚。女孩是健身教練。我兒子是獨子,他很單純,女孩是他的初戀。


兒子想得太簡單了,要把人家當自己孩子一樣看待。他們同居快一年了,這個女孩現在在新加的留學,所有費用都是我兒子出的。

這個女孩沒有錢,3年疫情的前兩年她在國內健身教練,健身房關門停業後都是我兒子用我給他的錢養活人家的,去年又花錢幫她以留學生的身份辦到新加坡和他在一起。這個女孩有兩個孩子的事情一直瞞着我們。


我就怕這個女孩5月份簽證到期,我兒子會用我的錢再給她辦留學簽證,我怕這女孩是利用我兒子取得居住資格。現在我給要放在他那裏的100萬購房款,我們也鬧翻了。我該怎麼辦?

以上是網友自述。古風建議:你兒子33歲,成年人了,他已經是一個非常成熟的成年男子,而且甚至開始步入中年的男子,人生是一場體驗,是對,是錯,有福,是禍,都要在孩子18歲以後,讓他去獨立承擔,經歷,哪怕是那種蹣跚學步的孩子,摔倒在地了,很多父母是不會去急忙抱起來,那樣的孩子永遠不會學會走路。

你的態度是愛我兒子所愛,他愛誰你就愛誰, 理解尊重兒子的選擇,這纔是真的愛他,你兒子選她,肯定有他的理由,兩情相悅的感情,才能幸福。

但是爲防止你兒子上當受騙,你的財產要趕緊拿回來,別把兒子寵壞了。

你把錢收回來,隨便他折騰,過得下去是他的本事,也證明那個女孩有本事,你也放心了,過不下去他要承擔自己自己選擇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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