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過去的所見所聞。
我現在居住的城市。以前的鄰居,女性朋友。我最唾棄她。
20年前,鄰居,夫婦生育兩女孩。小孩在讀小學的時候。
常常,晚上,妻子被打的大聲哭叫。有時兩小孩也哭,有時沒哭(被嚇的躲起來)。
讓,外人覺得很奇怪的是,這女人的眼淚還沒擦乾,夫婦又牽着手出去喫夜宵。和好了。
這樣的女性朋友,我真的很唾棄她。太沒尊嚴。
俗話說:夫妻牀頭打架牀尾和。
若,夫妻只是一般的小打小鬧,你何必哭的那麼可憐悲慘呢?會傷及自己小孩的幼小心靈。知道嗎?
若,真的打的很傷疼。又爲什麼?眼淚還溼眼,就能與其一起出去喫東西呢?
一碗麪湯就能治癒身體裏外的傷痛嗎?
也許,這對夫妻牽手出去喫夜宵的時候,小孩在被窩裏偷偷地哭着呢。
這是最被我唾棄的一位女性。
2023.3.23日 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