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一次都是這樣,審計必加班。
明天公司有重要客戶審計,今天加班。
如果把工作放到日常,該做的工作平時就做到位,完全可以不加班。
加班只有三種可能:
1、該日常做好的沒有做好。
2、工作太多,沒時間做。
3、爲了加班加班。
從目前的情況,第1和第3的成份要多一些,有些工作完全可以放到日常,卻非要拖到審計前一天完成。
爲什麼會這樣呢?
資料審批,只有審計纔是速度最快的,因爲要審計,沒有過多的時間審覈,大多直接批了。
爲何不放在平時批呢?
平時要麼在忙別的,要麼批一次不行,問題多多,多次審批,提交的人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