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管理能力真的存在嗎?

曾經無知

  曾經以爲軟件系統人員的軟硬實力,不外乎技術架構能力、能編碼、能行動、能用code構築業務目標;技術管理能力,能御衆劍、能領導、能用方法論(BizDevOps、敏捷、XP、DDD)激活放大團隊能量,實現業務價值。

事實勝於雄辯

  曾經在A公司,業務本身欣欣向榮的時候,感覺一切都良好,技術團隊不過如此。

  從0組建35+團隊,是因爲公司業務發展需要,不論怎樣的技術管理水平,都不是問題,也都不會成爲問題,因爲畢竟不到200人的團隊,可能怎樣折騰都不是事。技術總監都可以甩手掌櫃,因爲技術團隊的存在與否針對核心業務影響其實不大。有肯定比無要好,好多少根本不重要。可以拆分成2個大方向,4、5個小團隊,守住基本盤,還能有餘力探索增長點,養10%閒人還綽綽有餘。

  如今經歷B公司,本身走下坡路的時候,本身業務發展停滯不前的時候,地主家也沒有餘糧的時候,驀然發現同樣事件的底層邏輯就變了。

  雖然只是一個敏捷團隊的規模(10),SM、TL、PO,前後端、測試、設計師。這是Scrum理論上的魔幻團隊,能自洽能自治的最小戰鬥單元。在A公司時能有理論支撐建設成這樣的團隊,就感覺時夢幻之隊了,就能戰無不勝了。可是真正經歷了,在B公司裏這樣的團隊, 對與考覈這們,居然變成了處處都是冗餘,處處沒產出了。

 

  技術架構能力、技術管理能力,其實如今是更先進或者更優雅的。只不過軟硬實力中這倆因素雖然重要,但不是決定性的。

  兩位直屬領導,A公司X總監,B公司Y經理。兩相比較起來,也令人唏噓不已。佘總監可以有自己的充裕的時間分配,Y經理再怎麼“Push”也於事無補。最令人感嘆的是,Y經理在公司幹了10年,算是奉獻了所有青春,架空之前不寫代碼了,架空之後就還剩下什麼呢?誠然之所以被架空,肯定也是不滿足更上層的遊戲規則或者自身原因所致,但是僅就兩相比較而言,核心決定因素還是業務是否順風順水蒸蒸日上更重要。

依然無知

  技術管理水平的高低,等價於老闆下放權力的多少;老闆能下放的權力,也就等價於勞動合同裏支出的現金。技術架構能力,還是能感受的到。技術管理能力,不否定它的存在,只不過可能跟規模、跟自身經歷有關,感知不到。實際負責200+人的團隊的時候可能纔會感知到,只是沒那個福分能感受到,普通人一般能接觸到的也就是監工們,廠子裏叫“PL”’、“PM”、“總監”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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