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李開復:我的大學生活瑣憶

     

上大學前,我的夢想是做一個哈佛人。我有這樣一個夢想,一是因爲那個籠罩着哈佛大學的光環,也因爲我一直把學習法律當做我的目標,並把學習數學當做我的“後備”,而哈佛的這兩個專業都是全美最好的。1979年的四月,一封拒信打破我的這個夢想。至於原因,我估計是因爲我的SAT英語成績太差了,只有550分(如果當時有新東方,可能就不是這個結局了)。

在申請大學的時候,我清楚地知道自身條件有不足,不能保證一定能上哪所大學,所以我一共申請了12所學校,這樣,我覺得才能把主動掌握在自己手裏。回想當時,我的老師們可能都快恨死我了,因爲申請大學的材料中需要老師給學生寫的推薦信,而對我,他們要一下子寫那麼多份(當時沒有電腦,每封推薦信都需要老師親手寫成)。

最後,我進入了哥倫比亞大學,這是一所很好的學校,法律系和數學系也很有名。哥大給學生很大的發展空間,允許學生學習的課程範圍很廣。我在大一的時候,大部分時間都在學美術、歷史、音樂、哲學等專業的課程,接觸了很多東西,我覺得這是找到自己興趣的機會。直到今天,我還記得哲學系的一個老教授說的話:“知道什麼是make a difference嗎?想象有兩個世界,一個世界中有你,一個世界中沒有你,讓兩者的difference最大,這就是你一生的意義。”

再來說說我的哥**律夢。當時,我主要學的是“政治科學(political science)”,屬於一種“法學博士預科(pre-law)”的專業。但是,上了幾門“政治科學”的課後,我發現自己對此毫無興趣,每天都打不起精神來上課,十分苦惱。其中一門課實在太枯燥,我基本上每堂課都在睡覺,惟一的選擇只是在教室裏睡還是在宿舍裏睡。睡到學期過半後,我的平均成績勉強夠得一個 C,我趕在限期的前一天把這門課退掉,才避免了因爲平均分不到3.0導致助學金被取消的災難。

我向家人提起學習法律的苦悶時,他們都鼓勵我轉系。姐姐說:“你不是高中時就把大二的數學讀完了,還得了全州數學冠軍嗎,怎麼不轉數學系?”但是,這又讓我碰到了我的第二個苦惱。進入大學後,學校就安排我加入了一個 “數學天才班”,那裏集中了哥大所有的數學尖子,一個班只有七個人。但很快,我就發現我的數學突然由“最好的”變成“最差的”了。這時,我才意識到,我雖然是“全州冠軍”,但是我所在的州是被稱爲“鄉下”的田納西州,而當我遇到了這些來自加州或紐約州的真正的“數學天才”,我不但技不如人,連問問題時都膽怯了,生怕我的同學們看出我這個“全州冠軍”的真正水平並不怎麼樣。這麼一來,我就越來越落後,到今天我對這門課還是“半懂不懂”(這又是一個“沉默不是金”的證明)。當我上完這門課後,我深深地體會到那些“數學天才”都是因爲“數學之美”而爲它癡迷,但我卻並非如此。一方面,我羨慕他們找到了最愛;另一方面,我遺憾地發現,自己既不是一個數學天才,也不會爲了它的“美”而癡迷,因爲我不希望我一生的意義就是爲了理解數學之美。

就這樣,我與我向往的哈佛、選擇的法律、自豪的數學一一揮別。 因爲懂計算機成了校園裏的牛人

失去了哈佛、法律、數學,我的未來之路將往何方?幸好還有計算機。

其實,我在高中時就對計算機有很濃厚的興趣。高中時我很幸運,學校就有一臺古董的IBM機器,當時是1977年,計算機還需要靠打卡片的方式使用(就是先在一張一張的卡片上打洞,然後再把這一疊打了洞的卡片輸入電腦)。有一個週末,我寫了一個程序,讓它去解一個複雜的數學方程式,然後把結果打印出來。因爲機器運行速度非常慢,寫完程序後我就回家了。週一回到學校,我突然被老師叫去罵了一通說:“你知不知道我們所有的紙都被你打印光了!”原來,這個數學方程式有無數的解,週五我走後程序一直在運行,也就一直源源不斷地在打印結果。當時的打印紙都是每張連在一起的厚厚一疊,而這樣一箱紙可能要花掉學校幾十美金,結果被我一個程序全部打光了,老師當然很生氣。

大一時,我很驚訝不用打卡片也可以使用計算機,而令我更驚訝的是這麼好玩的東西也可以作爲一個“專業”。於是我選修了一門計算機課程,得到了我進入大學後的第一個“A+”。除了贏得老師、同學的讚揚,我還感覺到一種震撼:未來這種技術能夠思考嗎?能夠讓人類更有效率嗎?計算機可能有一天會取代人腦嗎?解決這樣的問題纔是一生的意義呀!

大一期末,我找到一份工作,是在計算機中心打工,他們會按時間付點錢給我作爲酬勞,雖然不多,但也是一種鼓勵。同學們有什麼計算機方面問題都會來找我解決,而且當時“會計算機”在學校裏是一件很時髦的事情,大家都覺得這個人太COOL了。甚至那時候我的ID都跟別人不一樣:一般人的ID都是“院系名+ 姓名”,比如學計算機的就是“cs.kaifulee”,學政治的就是 “ps.kaifulee”,而我的是“cu.kaifulee”,cu代表哥倫比亞大學,哥倫比亞+李開復,和校長一樣,多牛啊!

當然,我也做了很多無聊的事情,比如做程序去猜別人的密碼。那個時候,大家還不知道密碼是可以被破譯的,當我“黑掉”別人的帳戶以後,就用他的名義發一些惡作劇的信。有一次,我用一位男同學的賬號在BBS上發了一個“單身女郎徵友”的啓事,害他莫明其妙地收了一堆情書。這位同學現在也在北京工作,估計他到今天還不知情,下次見到他我一定要記得告訴他,那個啓事是我發的。

當時,哥**律系在全美排名第三,而計算機系只是新設的一個專業,如果我選擇計算機這個基礎不是很厚重的專業,前途看起來並不很明朗。如果選擇法律系,我的前途大概可以預測到:做法官、律師、參選議員等等。因爲在我之前有很多範本,我可以照着規劃。而選擇計算機專業,我甚至連將來要做什麼都想不出來,當時也沒有軟件工程師這種職業。但是,我想的更多的是“人生的意義”和“我的興趣”(做一個不喜歡的工作多無聊、多沮喪啊!),並沒有讓這些現實就業的問題影響我。於是大二時,我從“政治科學”轉到“計算機科學”。當時,一個物理系的同學開玩笑說:“任何一個學科要加‘科學’做後綴,就肯定不是真的科學。看看你,從一個‘假科學’跳到另一個‘假科學’,跳來跳去還是成不了科學家。”

每天兩毛五,遊戲打到9999

我還有一個一般人不知道的“專長”:打電子遊戲在學校是NO.1——沒人打得過我。

以前的電子遊戲比現在簡單多了。我常玩的一種遊戲叫做Space Invader,屏幕下面有四個堡壘,可發射子彈,上方是很多妖怪,需要把他們一一擊中。那個時候的遊戲機很“笨”,妖怪不是很快地飛來飛去,只是在慢慢移動。這種遊戲投幣纔可以玩,每次兩毛五,而我沒什麼錢,一天兩毛五對我來說也不是個小數目,所以每天我只帶兩毛五去玩,上完課就去打一次或兩次。

這麼弱智的遊戲,有挑戰嗎?有!機器中的分數設置只有四位數,最高分數是9999分,之後再得分就會自動回0。而且,每個妖精的分數不一樣,有的是一分,有的是三分,有的是十分,所以當打到接近9999時,你就要小心計算了,因爲如果錯打了一個,超過了9999,就會回0,得重頭開始了。爲了保持我的記錄每天都是最高分,我不會像其他人那樣瞎打一通,而是一邊打一邊計算自己的分數,打到9999分就自殺,不玩了。這樣,遊戲就很有難度了。而且我剛開始不可能打得很好,需要一次次練習,這也是很大的“投資”。

最後,我每天兩毛五的結果幾乎都是9999,已經練到爐火純青了。我每次都把名字的縮寫KFL寫上去,讓後面來玩的人都會看到這個記錄,知道誰是最高分,這還是很有成就感的。當時玩遊戲的學生很多,甚至還要排隊,我若去的話大家都會說:“看,高手KFL來了!”

我在高中時很守規矩,從不玩這種遊戲,到了大學,一下子沒有了家長的約束,比較自由,於是纔開始玩遊戲。回頭想想。當時的我還是很幸運的,因爲這些遊戲不夠精彩,沒有讓我真的沉迷下去,每天我只是花兩毛五,放鬆20分鐘。當時如果有什麼“魔獸世界”、“CS”,說不定我就會沉迷網吧,毀了一生。

就這樣,我打了一個學期的遊戲,又是什麼使我脫離了電子遊戲的“魔掌”呢?是橋牌。我是在高中時跟朋友一起吃午餐的時候學會打橋牌的,進大學後,我參加了橋牌俱樂部,發現玩法不同了:大家都拿同一副牌,這樣就可以比賽,看誰打得最好。那時,也許因爲中國人的“排隊心態”作祟,我特別喜歡參加橋牌比賽,目的就是想得第一。剛進大學的時候,我爲了得第一就非常幼稚地找了一個老先生老太太聚集的“橋牌俱樂部”打,打了一段時間後覺得似乎該換一個地方了,不然除了常挨老太太白眼之外,牌技還越來越差。當時,許多地區都有橋牌比賽,於是我們就搭車到比較遠的地方去比賽,還去常春藤學校比如耶魯、哈佛去比賽,或去參加全美的比賽,這樣以來我們得了不少獎牌、獎盃。我的一個橋牌搭檔,後來參加了“百慕達杯”(類似於足球的世界盃的一個橋牌比賽),得了全世界第三名。他後來成爲一名職業橋牌手,日子過得很舒服。我有時會跟人開玩笑地講:“要是我當初一直打下去,或許在橋牌領域也能有所成就呢!”

也許,有人會覺得打橋牌和打電子遊戲沒什麼差別,其實差別非常大:橋牌可以培養邏輯思維能力,也可以鍛鍊人際交往能力。不過,我在大一時過於沉迷橋牌,一星期打30小時,這麼以來就嚴重地影響了我的學業。

因爲打電子遊戲和橋牌,我大一時的成績只有3.26。但是自從找到我的最愛——計算機之後,我突然感覺對學習有了相當濃厚的興趣。每次老師發了編程的習題後,我晚上不睡覺也要把它做完(雖然老師給了一個星期的時間)。那時,我不再想拿橋牌第一,而更想做計算機第一。在這樣的興趣驅動下,我在大二、大三、大四時的成績都是滿分4.0,這樣才補救了大一的貪玩,使我最後得以從計算機系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

打工過程中發現別的世界

我讀大學期間,靠家裏資助差不多有兩年時間,後來我就沒跟家裏要錢,靠自己打工掙錢完成了學業。我家在臺灣雖然算是小康,但按美國的標準衡量,還是付不起大學學費。當時,學校會給這樣家庭的學生提供打工機會,通常的做法是這樣:學費的三分之一是學校“給”你的助學金,另外三分之一是學校“借給”你的貸款,還有三分之一需要自己打工掙(這種提高學費,但是人人讀得起大學的模式挺好的,值得現階段的中國大學學習)。

打工是大學生學習的良機。我比較幸運,有比較多的打工經歷。

剛開始打工時,我什麼也不會做,那就只能去做家教了。學校把我分配到黑人區去教一些墨西哥裔或黑人青少年,教書的地方在“哈林區”,是全美最危險的地區之一,離哥倫比亞大學很近。

當時我在讀藝術歷史,經常要去博物館看一些畫,看完畫後就坐巴士去做家教。有一次,我一不留神就多坐了兩站,到了哈林區中心,我當時還猶豫要不要多花一張車票坐回學校,後來卻爲了省點錢選擇走回去,結果卻犯了個很大的錯誤:我突然看到了完全不一樣的另外一個世界——一排排流浪漢、吸毒的人、帶武器的人……雖然身體上沒有受到傷害,心中卻很受震動,也有點害怕。從他們中間穿過時,雖然他們沒對我做什麼,但我心裏一直很忐忑不安,不知道隨時會發生什麼事。那裏的人可能一輩子都沒看到過一個東方面孔,見到我後就用他們杜撰的中國話衝我“哇哇”亂叫。我好不容易一步步走到教學中心,把最後一門課教完,就再也不想去了。

當時我剛好開始申請在計算機中心實習。在這裏的兼職就有了很大改變,我可以得到很大權限,做很多事情。到了暑假,我也跟一些公司做一些計劃,寫點程序,最有意思的就是寫了一個稱鑽石重量的程序。當時是1980年,我大一的暑假。

大學總共三個暑假,大一大二之間的那個暑假我在計算機中心打工,大二大三之間的那個暑假我做了兩個工作,一個是在《做最好的自己》中講的在法學院打工的故事,另外就是在高盛打工,而給我介紹工作的人是我打橋牌時認識的。橋牌比賽後,我們聊得比較投機,他們就說,既然你是學計算機的,爲何不來這邊試試?面試的時候很有趣,因爲企業裏有一些很敏感的信息,他們會用測謊機對面試者進行測試,我之前沒有見識過測謊機,雖然自己沒做過什麼壞事,但還是有點緊張。

一開始,面試官問:“你有沒有酗酒?”

“沒有。”

“有沒有吸毒?”

“沒有。”

“有沒有盜用過公款?”

“沒有。”

“有沒有賭博?”

“沒有。”

“確定沒有嗎?爲什麼你的心跳忽然加速了?”

當時我正在想:橋牌算不算賭博?我確實有幾次和同學玩橋牌時,下了小小的賭注。然後他繼續追問:“你爲什麼心跳這麼快?你一個禮拜輸多少錢?一千?五百?” 我趕緊解釋說:“只是打橋牌時和同學玩玩。”他又追問:“真的嗎?請講實話!”——很嚴厲的口氣。我心中暗歎:真是太可惜了!難道我就因爲打橋牌斷送了這樣一份很好的工作?沒想到面試官最後卻跟我說:“你的人品非常優秀,準備來上班吧!”原來,因爲這個工作可以接觸相當多的敏感數據(例如高盛即將推薦的那些股票),他們怕暑期工拿這些數據去發財,所以他們必須嚇唬嚇唬每個申請者,這樣才能發現品行不好的應聘者。

高盛是個很好的企業,裏面的員工都很優秀,在那裏股票分析師們每天穿得西裝筆挺跟客戶見面。但他們都不太懂計算機,很多數據還需要手工計算。爲了從繁重的計算工作裏解放出來,他們希望我幫忙處理一些工作。那些按照他們的經驗認爲我需要做一整天纔可以完成的工作,實際上利用計算機程序我大概花了一個小時就做完了。利用其餘的時間,我在那裏學了不少投資、管理方面的知識。

除了打工,大學生社團活動對成長也很有幫助。我今天非常遺憾在大學的時候沒有參加任何社團活動(除了橋牌社之外)。雖然我在讀高中時,參加了很多社團,非常活躍,有很多參與社會工作的良好記錄:學生會副主席、創業三次……經歷非常豐富。但那時,這些事情我都是強迫自己去做的,只是爲了在申請大學的時候履歷表上多一行字。現在回頭想想,我從中得到的最寶貴的東西是與人相處的能力,而不是大學申請表上的那行字。

一起做蛋糕、吃蛋糕的好朋友

到大學後,我突然發現自己“跟人打交道很有壓力”。當時中國學生不多,也沒有專門的華人圈子(當然,現在想想有了這樣的圈子也未必好)。有時候,當我走進一個party,看到大家在那裏聊天、喝酒、開玩笑,就這樣發散式地交流,我總覺得走過去面對一個不認識的人很難張嘴。所以去了幾次新生party之後,我反問自己怎麼會變成這樣子,連嘴都張不開了?我曾努力地想與人說話,但又擔心沒有人聽我講。而且每次大家都很分散,三三兩兩地在一起交流,我站在那裏總覺得很無聊、很孤單,不知道怎樣才能融入這麼一個鬆散的交流中去。於是,我慢慢地就退出了,自我封閉起來,不再參加party,也不交朋友。當時,我能交到的朋友就是打橋牌、玩電子遊戲時遇到的朋友,還有我的室友(關於這點,現在回頭想想,當時真不該讓自己退縮。後來當我讀博時、工作時,慢慢發現社交能力還是很重要的,可惜上大學時沒有好好鍛鍊,只好後來補上這堂課了)。

上大學時,我們一個宿舍4個人,每兩人共用一間臥室。我跟我的室友關係很好,他出身於工人家庭,常跟我講他的成長過程,我也會講一些我的事情。我們一直是好朋友,直到現在他也常打電話給我。前一陣子,我在打官司的時候,他還專門打電話跟我說:“你需不需要一個人幫你做人格擔保?”我雖然很感謝他,但我跟他說自己人格沒有問題,不用他擔保。他又說:“其實我也知道這點,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有一個朋友永遠站在你身邊。”

那時,我在計算機中心打工,我會幫他參謀作業該怎麼做;而他在廚房打工,這樣就可以給我帶一些好吃的食物回來分享。有一次學校放春假,他說:“我們廚房剩下來25公斤奶油芝士(cream cheese),反正也要扔了,不如我們拿來做蛋糕怎麼樣?”我說:“好主意啊!”。我們倆的家庭都不是很富裕,爲了省錢都沒有回家度假,畢竟飛機票很貴。於是,我們就計劃用這些芝士做20個蛋糕,這樣就可以天天吃蛋糕,省出假期的飯錢了。

打定主意,我們兩人開始忙活起來,但沒過多久我就開始後悔這個決定了。因爲25公斤的芝士根本沒辦法用普通的攪拌器來攪,我們只好把原料倒進一個大桶裏,每人拿一個棍子使勁攪,一攪就攪了四個多小時,胳膊都累酸了。更讓我後悔的是,當我們開始每天吃同樣的奶酪蛋糕後,感覺總有消滅不完的蛋糕在等着你。吃到最後,我們已經到了看都不想看到蛋糕、提也不想提起“蛋糕”這幾個字的地步。直到七八天後的一天,他突然對我說:“開復,天大的好消息!”我問他是什麼,他說:“剩下的蛋糕發黴了!”那天,我們倆坐地鐵到唐人街最便宜、菜量最大的粵菜館,叫了六道菜爲蛋糕發黴慶祝。

後來好幾年我們都沒有再吃奶酪蛋糕。但多年以後,每當見面,我們總是開玩笑說,一起去吃東西吧。吃什麼?吃奶酪蛋糕啊!哈哈!

就這樣,蛋糕會發黴,但源於蛋糕的友誼卻是異乎尋常地長久。

轉自http://fellow.51ct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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