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與javascript:void(0)使用介紹

在做頁面時,如果想做一個鏈接點擊後不做任何事情,或者響應點擊而完成其他事情,可以設置其屬性 href = "#",但是,這樣會有一個問題,就是當頁面有滾動條時,點擊後會返回到頁面頂端,用戶體驗不好。

目前有如下幾種解決辦法:

1)點擊鏈接後不做任何事情

<a href="javascript:void(0);" >test</a>
<a href="javascript:;" >test</a>
<a href="####" >test</a> //使用2個到4個#,見的大多是"####",也有使用"#all"等其他的
2)點擊鏈接後,響應用戶自定義的點擊事件
<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Something()">test</a>
<a href="#" onclick="doSomething();return false;">什麼問題都解決了,包括瀏覽器不兼容問題</a> //或者直接使用href=""
<a href="#" onclick="alert();event.returnValue=false;">test</a>

說明:

1.javascript:void(0)這種僞協議,少寫的好,如果你看過一些web標準的書就知道爲什麼了。(不懂,原話摘的,暫做記錄)
2.鏈接(href)直接使用javascript:void(0)在IE中可能會引起一些問題,比如:造成gif動畫停止播放等,所以,最安全的辦法還是使用“####”。爲防止點擊鏈接後跳轉到頁首,onclick事件return false即可。
3.如果僅僅是想鼠標移過,變成手形,可以使用

<span style="cursor:pointer" onclick="foo()">Click Me!</span>  

爲了程序風格良好,建議使用第二種帶上括號的
我們可以使用void操作符指定超級鏈接,如javascript:void(document.form.submit())。表達式會被計算但是不會在當前文檔處裝入任何內容,void(0)計算爲0,但在JavaScript上沒有任何效果,也就是說 <a href="javascript:void(0)">的效果同<a href="javascript:void(1)">的效果是一樣的。
關鍵是隻要知道void是javascipt自身的操作符,它表示的是隻執行表達式,但沒有返回值!
另外頁面會自動調回頂端,是因爲"#"默認的瞄點位置是top,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 ​

我想使用過ajax的都常見這樣的代碼:
<a href="javascript:doTest2();void(0);">here</a>
但這兒的void(0)究竟是何含義呢?

Javascript中void是一個操作符,該操作符指定要計算一個表達式但是不返回值。

void 操作符用法格式如下:

1. javascript:void (expression)
2. javascript:void expression

expression 是一個要計算的 Javascript 標準的表達式。表達式外側的圓括號是選的,但是寫上去是一個好習慣。 (實現版本   Navigator 3.0   )

你以使用 void 操作符指定超級鏈接。表達式會被計算但是不會當前文檔處裝入任何內容。

下面的代碼創建了一個超級鏈接,當用戶以後不會發生任何事。當用戶鏈接時,void(0) 計算爲 0,但 Javascript 上沒有任何效果。

<A HREF="javascript:void(0)">單此處什麼也不會發生</A>

下面的代碼創建了一個超級鏈接,用戶單時會提交表單。

<A HREF="javascript:void(document.form.submit())">單此處提交表單</A>

a href=#與 a href=javascript:void(0) 的區別 鏈接的幾種辦法

#包含了一個位置信息

默認的錨是#top 也就是網頁的上端

而javascript:void(0)   僅僅表示一個死鏈接

這就是爲什麼有的時候頁面很長瀏覽鏈接明明是#是

跳動到了頁首

而javascript:void(0) 則不是如此

所以調用腳本的時候最好用void(0)

或者<input onclick>

<div onclick>等

鏈接的幾種辦法
1.window.open(''url'')

2.用自定義函數

<script>
function openWin(tag,obj)
 {
  obj.target="_blank";
  obj.href = "Web/Substation/Substation.aspx?stationno="+tag;
  obj.click();
  }
</script>

<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openWin(3,this)">test</a>

window.location.href=""

我覺的用javascript:;好些,javascript:void(0);據說某些情況下有瀏覽器兼容bug。可以寫成javascript:;,qq空間很多都是寫成javascript:;
我感覺這兩者之間沒有什麼差別,都是執行一個空事件。
javascript:;甚至少了7個字符,呵呵。 

<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window.open()"> 點擊鏈接後,頁面不動,只打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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