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
設計模式(Design pattern)是一套被反覆使用、多數人知曉的、經過分類編目的、代碼設計經驗的總結。使用設計模式是爲了可重用代碼、讓代碼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證代碼可靠性。 毫無疑問,設計模式於己於他人於系統都是多贏的;設計模式使代碼編制真正工程化;設計模式是軟件工程的基石脈絡,如同大廈的結構一樣。
設計模式4要素
1. 模式名稱 (pattern name)
用一兩個詞來描述模式的問題、解決方案和效果。
2. 問題(problem)
描述了應當在何時使用模式
3. 解決方案(solution)
描述了設計的組成部分
4. 效果(consequences)
描述了應用模式的效果和使用模式應權衡的問題
設計模式類型
設計模式分爲三種類型,共23種。
創建型 | 結構型 | 行爲型 |
---|---|---|
Factory Method | Bridge | Template Method |
Abstract Factory | Adapter | Strategy |
Singleton | Decorator | Observer |
Builder | Composite | Memento |
Prototype | Flyweight | Mediator |
Facade | Command | |
Proxy | Visitor | |
Chain of Responsibilty | ||
Iterator | ||
Interpreter |
創建型模式與對象的創建有關;結構型模式處理類或對象的組合;行爲型模式對類或對象怎樣交互和怎樣分配職責進行描述
創建型模式
Pattern | Descriptions |
---|---|
Factory Method(工廠模式) | 定義一個用於創建對象的接口,讓子類決定將哪一個類實例化。Factory Method使一個類的實例化延遲到其子類。 |
Abstract Factory(抽象工廠模式) | 提供一個創建一系列相關或相互依賴對象的接口,而無需指定它們具體的類。 |
Singleton(單例模式) | 保證一個類僅有一個實例,並提供一個訪問它的全局訪問點。 |
Builder(建造者模式) | 將一個複雜對象的構建與它的表示分離,使得同樣的構建過程可以創建不同的表示。 |
Prototype(原型模式) | 用原型實例指定創建對象的種類,並且通過拷貝這個原型來創建新的對象。 |
結構型模式
Pattern | Descriptions |
---|---|
Bridge(橋接模式) | 將抽象部分與它的實現部分分離,使它們都可以獨立地變化。 |
Adapter(適配器模式) | 將一個類的接口轉換成客戶希望的另外一個接口。Adapter模式使得原本由於接口不兼容而不能一起工作的那些類可以一起工作。 |
Decorator(裝飾器模式) | 動態地給一個對象添加一些額外的職責。就擴展功能而言, 它比生成子類方式更爲靈活。 |
Composite(組合模式) | 將對象組合成樹形結構以表示“部分-整體”的層次結構。它使得客戶對單個對象和複合對象的使用具有一致性。 |
Flyweight(享元模式) | 運用共享技術有效地支持大量細粒度的對象。 |
Facade(外觀模式) | 爲子系統中的一組接口提供一個一致的界面,Facade模式定義了一個高層接口,這個接口使得這一子系統更加容易使用。 |
Proxy(代理模式) | 爲其他對象提供一個代理以控制對這個對象的訪問。 |
行爲型模式
Pattern | Descrip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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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 Method(模板方法模式) | 定義一個操作中的算法的骨架,而將一些步驟延遲到子類中。Template Method使得子類可以不改變一個算法的結構即可重定義該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驟。 |
Strategy(策略模式) | 定義一系列的算法,把它們一個個封裝起來, 並且使它們可相互替換。本模式使得算法的變化可獨立於使用它的客戶。 |
Observer(觀察者模式) | 定義對象間的一種一對多的依賴關係,以便當一個對象的狀態發生改變時,所有依賴於它的對象都得到通知並自動刷新。 |
Memento(備忘錄模式) | 在不破壞封裝性的前提下,捕獲一個對象的內部狀態,並在該對象之外保存這個狀態。這樣以後就可將該對象恢復到保存的狀態。 |
Mediator(中介模式) | 用一箇中介對象來封裝一系列的對象交互。中介者使各對象不需要顯式地相互引用,從而使其耦合鬆散,而且可以獨立地改變它們之間的交互。 |
Command(命令模式) | 將一個請求封裝爲一個對象,從而使你可用不同的請求對客戶進行參數化;對請求排隊或記錄請求日誌,以及支持可取消的操作。 |
Visitor(訪問者模式) | 表示一個作用於某對象結構中的各元素的操作。它使你可以在不改變各元素的類的前提下定義作用於這些元素的新操作。 |
Chain of Responsibilty(職責鏈模式) | 爲解除請求的發送者和接收者之間耦合,而使多個對象都有機會處理這個請求。將這些對象連成一條鏈,並沿着這條鏈傳遞該請求,直到有一個對象處理它。 |
Iterator(迭代器模式) | 提供一種方法順序訪問一個聚合對象中各個元素,而又不需暴露該對象的內部表示。 |
Interpreter(解析器模式) | 給定一個語言, 定義它的文法的一種表示,並定義一個解釋器, 該解釋器使用該表示來解釋語言中的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