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h中變量的設定規則

在bash中可以使用變量來輕鬆地進行腳本的編寫,而變量在設定時,也是要符合一定的規則的。

1. 變量與變量內容以一個等號‘=’來連結,如:

myname=zhang

2. 等號兩邊不能直接連接空格,如以下是不合規則的:

myname = zhang 或 myname=zhang qingli

3. 變量名稱只能是英文字母或數字,但開頭字符不能是數字,如以下是不合規則的:

2name=zhang

4. 變量內容若有空格符,則可以使用雙引號或單引號引起來,但:

a) 雙引號內的特殊字符如$等,可以保持原本的特性,如:

var=”lang is $LANG” 則,echo $var,可得:lang is en_US

b) 單引號內的特殊字符則僅爲一般字符(純文本),如:

var=’lang is $LANG’ 則,echo $var,可得:lang is $LANG

5. 可使用跳拖字符‘\’將特殊符號如enter、$等變成一般字符

6. 若該變量爲擴增變量內容時,則可用”$變量名稱”累加內容,如:

PATH=”$PATH”:/home/bin

7. 若該變量需要在其他子程序執行,則需要以export來使變量變成環境變量:

export PATH

8. 通常,系統默認變量都是大寫字符,則自定義變量爲小寫字符。

9. 取消變量的方法爲使用’unset 變量名稱’,如unset my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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