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區塊鏈和穩定幣的跨境支付解決方案

穩定幣,顧名思義,就是希望避免其他類型數字貨幣幣值不穩、劇烈波動的弊端,從而使數字貨幣能夠真正應用於日常支付等業務場景中。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原所長姚前於近期發表在《中國金融》的一篇學術性文章中指出,穩定幣“較之其他虛擬貨幣產品,與支付清算、貨幣市場、跨境流動等中央銀行業務的潛在關聯性更強”。

穩定幣也有多種類型,不同類型的穩定幣其價值穩定機制不同,主要包括錨定法幣、以數字資產做抵押、基於算法的穩定等,其中,以按照“1:1”的價值關係直接錨定法幣的穩定幣,在機制上相對更合理;這其中,又以將自身置於監管之下的穩定幣,更爲可靠,國外的例子包括今年9月10日獲得紐約金融服務局批准的Gemini信託公司發行的GUSD、Paxos信託公司發行的PAX。

錨定法幣的穩定幣相當於繳存了100%準備金的存託憑證,如果監管到位,其風險自然很低,不會像“空氣幣”那麼可怕,不必“聞之色變”,而應在其有能力成爲計價手段、價值流通手段、價值貯藏手段的前提下,思考其是否具備實際應用價值。本文擬針對跨境人民幣支付場景,討論一個結合區塊鏈機制和穩定幣機制的應用方案,並就此對穩定幣的價值談談自己的粗淺認識,供各位參考。

一、跨境人民幣支付機制的現狀

支付原本是銀行的看家本領,看過電視劇《喬家大院》的讀者可能會記得主人公喬致庸當時的驚天口號——“匯通天下”,由此可以看出,全世界的銀行經歷了多久的努力和多少的付出,才形成了今天“匯通天下”的局面,應該說,“匯”纔是銀行作爲金融基礎設施最重要的作用,將全世界的金融血脈連接在了一起,沒有“匯”,就沒有資金的流動;“匯”通與不通、效率高與低,就如同人的血管是否有栓塞、是否能正常供血一樣,血液流通不到的地方,人體組織就會壞死。從這個角度看,區塊鏈技術是否對現在的金融行業具有“革命性”作用,還是值得深入思考下的。

如今是個開放的世界,所以,一個國家完整的支付系統包括境內支付、跨境支付和離岸支付。境內支付就像我們在國內支付人民幣通過淘寶買國內產品,資金在國內流動;跨境支付類似於我們在國內支付人民幣通過海外代購去買國外產品,資金最終流到國外;離岸支付,解釋起來有點兒繞口,先說離岸金融業務,通俗的講就是你在某個國家開個銀行,但是卻不服務於所在國,專門吸收外國人的資金給外國人提供服務,資金來源和服務對象“兩頭兒在外”,離岸支付就是這種離岸金融業務中的支付業務。

人民幣跨境支付業務的壯大是我國經濟不斷髮展、開放程度逐漸加深的必然結果,對老百姓而言,人民幣跨境支付的真實業務量越大,世界對人民幣的需求越高,就意味着人民幣的內在價值越高,人民幣就會越“值錢”,出國消費的感覺就會更好。對企業而言,能夠較多地使用本幣結算去做業務,也會節省很多匯兌成本、避免匯兌損失,做強人民幣跨境支付業務可以說意義重大。

國家對此非常重視,總理在2015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加快建設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完善人民幣全球清算服務體系”。我國目前分兩期工程建設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簡稱CIPS)已經取得了很大成就,截至目前,CIPS直接參與者數量從上線時的19家增至31家,間接參與者從176家增至768家,覆蓋全球6大洲87個國家和地區。在今年五月二期工程全面投產後,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時間實現了“5*24+4”小時運行機制,可以覆蓋全球各時區金融市場,全額結算可以實時到賬,淨額結算目前爲定時機制,已經大大節省了資金劃轉時間,提升了支付效率。

加入CIPS的金融機構分爲直接參與者和間接參與者兩種。直接參與者一點接入、集中清算,間接參與者則通過其關聯的直接參與者進行資金劃轉,流程圖如下:

image
圖片來源:互聯網

上述圖中直接參與者、間接參與者、匯款發起人、匯款接收人可以在境內或境外。以兩個間接參與者的客戶匯款業務爲例,業務流程描述如下:
①匯款發起人將匯款申請提交給發起間接參與者;
②發起間接參與者發送支付指令給直接參與者A;
③直接參與者A將符合CIPS支付指令格式的客戶匯款報文發給CIPS;
④CIPS收到後,覈對數字簽名無誤後,借記直接參與者A資金賬戶,貸記直接參與者B資金賬戶;
⑤資金結算後,CIPS將客戶匯款報文發送給直接參與者B;
⑥直接參與者B向接收間接參與者發送支付指令;
⑦接收間接參與者將資金解付給匯款接收人;

客戶匯款的退匯流程可參照上述流程。

CIPS雖然與清算行和代理行模式都不同,但業務邏輯其實也相近,都需要通過多級傳遞完成整個匯款過程。CIPS整體上來講是“CIPS+大額支付系統”,二者共同完成頭寸調撥、資金由境內到境外的過程;與之相近的還有美國紐約清算所協會(NYCHA)經營的、全球最大私營美元跨境支付系統CHIPS,是“CHIPS+Fedwire”模式。說起來,這種逐級傳遞的清算模式與當年喬致庸追求的“匯通天下”的內在機制還是一致的,這也算是金融的傳承。

CIPS的建設已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否還有繼續改進的可能呢?人民幣跨境支付是否還可以更便捷、並加入一些對企業的經濟激勵措施以提升動力呢?已經發展了近二百年的銀行間清算模式是否可以有進一步的變化呢?帶着這些問題,本文嘗試進行一個新的模式設計。

二、結合區塊鏈和穩定幣的清算模式

本方案爲結合Ripple模式和穩定幣機制的方案。

(一)Ripple簡介

Ripple是一家專門致力於跨境支付業務的區塊鏈公司,最初開發的是使用“瑞波幣(XRP)”作爲居間虛擬貨幣並通過做市商(稱爲“網關”)提供支付流動性的跨幣種跨境支付模式,推廣受阻後於2015年引入了“ILP協議(Interledger Protocol)”,通過建立銀行現有賬戶與ILP分佈式賬本映射的方式,實現銀行間通過Ripple網絡進行快速清算。實現上,無需建立統一的基礎設施,各銀行僅需通過在本地安裝Xcurrent模塊接入Ripple網絡即可。

Xcurrent包含四個子模塊:Messenger、ILP Ledger、FX Ticker和Validator,結構如下:

image

Messenger用於提供銀行間的信息交互,包括KYC/AML(客戶背景調查和反洗錢)信息、手續費、匯率和其他支付相關信息,交易發起前,銀行間通過該模塊進行必要的信息確認;ILP Ledger用於記錄各方交易銀行的賬戶變動及做市商的資金變動情況;FX Ticker用於做市商向全網提供外匯報價;Validator用於完成共識,觸發區塊記賬。

基於Xcurrent的跨境支付業務模式如下:

image

流程簡要描述如下:付款人提出向境外收款人進行支付,匯出行A銀行通過Messenger向境外匯入行B銀行進行KYC/AML信息、匯款金額、手續費等信息確認;得到B銀行認可後,A銀行扣收付款人資金,並將資金首先計入設立在本行業務系統內的Ripple外掛獨立賬戶,作爲其向Ripple網絡注入的流動性;同時,通過ILP Ledger在Ripple網絡上,A銀行增記一筆“凍結”資金,B銀行則將其ILP賬本上的流動性資金減記;然後,雙方向網絡廣播交易,達成共識後,A銀行的“凍結”資金釋放,成爲B銀行ILP賬本上的流動性資金;對應的, B銀行減記其Ripple外掛獨立賬戶,再增記付款人賬戶,付款人收到資金。模式中可以加入做市商,由做市商在有報酬的前提下提供B銀行端的流動性,也可以通過做市商報價完成跨幣種交易。

可見,Ripple模式運營的核心在於有人提供流動性,並可以因此獲得報酬;其實現方面最大的優勢在於可以通過相對簡單的部署接入跨境支付網絡,易於推廣。這兩點是本方案試圖融合Ripple模式的基本出發點。

(二)結合穩定幣和Ripple的方案

方案介紹先從基於穩定幣的跨境支付業務模式說起,再討論對Ripple的改變。

1.基於穩定幣的跨境支付業務模式

(1)賬戶模式

穩定幣已經屬於虛擬數字貨幣了,應當有自己的記賬模式,從安全、監管、技術的角度來講,穩定幣應該設計一套獨立的賬戶體系,並與銀行現有賬戶體系建立聯繫。對此,本方案建議賬戶模式如下:

image

本方案暫稱基於與人民幣對價“1:1”模式發行的穩定幣爲“CNYW”,國內金融機構應當在其境內外分支機構原有的人民幣存款賬戶之外,設立資金託管賬戶,用於按照穩定幣模式,將兌換穩定幣的人民幣資金在託管賬戶中進行鎖定。穩定幣屬於虛擬數字貨幣,其記賬應當在基於區塊鏈賬本的賬戶體系中進行,暫稱其爲“CNYW賬戶”。由此可見,賬戶體系分爲銀行內部賬戶和鏈上賬戶兩類,這點與Ripple架構可以結合。他國金融機構加入跨境支付網絡前,應當首先在其內部賬戶體系中建立人民幣賬戶,然後再建立網絡上的“CNYW賬戶”,由於極大概率下不會涉及現金業務,因此,他國金融機構在其內部賬戶體系中建立的人民幣賬戶可能僅是一種記賬處理手段。

通過區塊鏈賬本,網絡上的境內外金融機構可以實現“CNYW賬戶”間的賬務操作。出於對不同等級他國金融機構可信度差異的考慮,可以選擇由其參照國內金融機構模式在其內部自建資金託管賬戶或者將資金存放於可信賴的第三方託管機構,圖中不再註明。

(2)基於穩定幣的三種跨境支付模式

A. 我國境內企業客戶向其境外分支機構匯款
業務流程圖如下:

image

流程描述如下:
①境內企業客戶向境內金融機構申請兌換CNYW;
②境內金融機構將境內客戶的人民幣賬戶資金轉入資金託管戶,並在CNYW賬戶上發行基於託管合約的1:1等值CNYW,應逐筆建立託管合約,並將其與CNYW發行交易關聯;
③境內企業客戶將CNYW通過區塊鏈網絡轉至境內客戶境外分支機構在國內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行CNYW賬戶,每次轉賬都應視爲對前一筆轉入交易的繼承或拆分,因而,每筆交易都應關聯託管合約信息;
④海外分支機構通知境內客戶境外分支機構到賬;
⑤境內客戶境外分支機構向海外分支行申請將CNYW兌換爲人民幣;
⑥根據CNYW資產關聯的託管合約信息要求減記境內機構資金託管賬戶;
⑦取得託管賬戶減記回執後,減記境內客戶境外分支機構CNYW賬戶,增記其人民幣賬戶。

B. 我國境內客戶境外分支機構向境外他國金融機構客戶匯款
業務流程圖如下:

image

①境內客戶境外分支機構申請向他國金融機構客戶轉賬CNYW;
②海外分支機構將客戶CNYW賬戶資金轉至境外他國金融機構客戶在境外他行的CNYW賬戶;
③境外他行通知其客戶到賬;
④境外他國金融機構客戶申請將CNYW兌換爲人民幣;
⑤要求託管機構減記資金託管賬戶,具體減記賬戶取決於交易關聯的託管合約;
⑥取得回執後,減記境外客戶境外CNYW賬戶,增記其人民幣賬戶。

該模式下,如果境外他國金融機構客戶申請提取人民幣現金則要求境外他行必須持有人民幣現金頭寸,這是比較困難的,但是,通常情況下,此類支付極少涉及現金。此外,境內客戶境外分支機構也可以基於此模式利用閒置資金成爲人民幣跨境支付的做市商,其原理等同於Ripple模式下的流動性提供者,從而賺取手續費收入。

C.境外他行客戶向境外他行獲取CNYW

業務流程圖如下:

image

①境外他行客戶向境外他行申請兌換CNYW;
②a境外他行可以將客戶人民幣賬戶資金轉入指定的第三方託管賬戶、我國金融機構海外分支行託管賬戶或者他國金融機構在其內部設立的資金託管賬戶;
②b境外他行增記其客戶CNYW賬戶。
以上三種模式涵蓋了境內客戶向境內金融機構申請CNYW、向其境外分支機構轉賬、境外分支機構向其境外客戶轉賬、外國客戶向外國金融機構申請CNYW等幾種基礎業務場景,通過這幾個場景,可以建立起一個基於穩定幣的公共區塊鏈賬本,實現簡潔的銀行間點對點跨境支付,交易記錄方式有些類似UTXO模式。

2. 需要對Ripple模式進行的調整

爲了支持穩定幣,需要對Ripple模式進行如下調整:

(1)客戶端

Xcurrent模式沒有給金融機構的企業客戶提供客戶端,但是基於穩定幣的業務模式由於加入了虛擬數字貨幣,就需要爲企業客戶提供客戶端,方便客戶瞭解其穩定幣資產情況和進行各類業務操作。客戶端形態可以是電子錢包,也可以作爲模塊嵌入現有的電子銀行、手機銀行中。

(2)公私鑰

由於加入了客戶端,企業客戶自然就有了用於簽名的公私鑰對。私鑰可以由客戶保管,也可以出於安全考慮由金融機構代爲管理,公鑰則必須發送給金融機構以建立客戶與公鑰的列表;公鑰用於生成賬戶地址,網絡上每個金融機構都需要維護一張屬於本機構的客戶與賬戶地址列表,用於快速確定支付路徑。此外,應對每個金融機構包括託管機構設置全局統一機構代碼,並維護機構有效和無效狀態,機構退出時應爲無效狀態。Ripple模式本身就可以不具有匿名性,這與現實金融機構做法一樣。參照金融機構的業務模式,賬戶地址也應當設置有效和無效狀態,無效地址不能發起交易和接收交易。

(3)交易類型及簽名策略

考慮到金融業務的特殊性,本方案仍然需要金融機構發揮較大作用,因此,網絡中的交易必須要求客戶與金融機構的組合簽名。本方案可以支持的交易類型包括髮行(即將人民幣兌換成CNYW)、轉賬、提現(即將CNYW兌換成人民幣)以及凍結(銀行根據客戶或司法機關等要求凍結客戶資產)與解除凍結。由客戶發起業務申請,金融機構進行業務審覈(多爲自動審覈或基於白名單的自動審覈,少數爲需要通過Messenger進行KYC/AML審覈),交易提交共識時,除由金融機構發起的凍結和解凍外,所有交易應同時具備金融機構和客戶的簽名;由金融機構發起的凍結和解凍,只需要金融機構的簽名。如果交易是通過解鎖腳本控制的話,這代表從CNYW發行開始的每一筆交易其解鎖腳本均要求提供客戶與其所屬金融機構的組合簽名。這與現實中客戶和金融機構的業務權限基本一致,這也意味着客戶的交易對其開戶的金融機構而言是透明的。

(4)ILP賬本

原先的ILP賬本只用於記錄銀行和做市商的流動性,而穩定幣模式要求的是一個完整的全局賬本,所以,ILP上記錄的是客戶所有CNYW資產的交易情況。但是,ILP上的交易數據應當進行可見範圍處理,即,僅允許交易方可見。由於金融機構是每筆交易的實際執行者,因此,僅允許交易方可見不會妨礙金融機構查看涉及自己客戶的所有交易數據。

(5)共識與交易狀態

由於網絡中節點均爲金融機構,可信度高,而且使用穩定幣作爲交易手段,因此,既可以信任金融機構與客戶進行了雙籤的業務真實性,也無需像現有Xcurrent模式那樣考慮流動性問題,所以,共識模塊Validator進行共識確認時只需驗證簽名的正確性,而餘額是否滿足支付要求則應由金融機構自己控制,這與現實金融機構的處理方式一致。相應的,交易的狀態應當包括正常、凍結等。共識協議可以繼續沿用Ripple的RPCA模式,該模式目前基本可以滿足金融交易的效率要求。

(6)FX Ticker報價

企業客戶可以將其閒置的人民幣資金兌換成CNYW資產,並將其通過議價方式“出售”(實際操作上爲轉賬)給需要人民幣資產的企業,取得議定數量的外幣,以賺取一定收入。這裏主要出售對象應爲外國企業。爲了保護企業的利潤,鼓勵其推廣CNYW,FX Ticker的報價機制應當採取非公開方式,即僅對購買者展示可以“出售”CNYW的企業,而不展示報價。報價由雙方鏈下議價,或者雙方點對點通信,而將議價結果保存在鏈上,數據遵循僅交易方可見的原則。

上述改造可以使Ripple的Xcurrent模式轉換爲支持穩定幣的跨境支付網絡,並融合了一定的激勵措施已提升企業推廣CNYW的動力。

3.整體架構方案總結

(1)業務模式

參考Ripple,結合了穩定幣的跨境支付抽象業務模式如下:

image

業務網絡中的角色爲匯款人、匯出行、收款人、收款行、CNYW管理者(指具有發行CNYW能力的金融機構,可能有些機構並不打算提供此類服務),業務通過Xcurrent連接至Ripple網絡,所有角色的交易行爲都記錄在區塊鏈賬本上。

(2)系統架構

系統架構圖如下:

image

應用層支持電子錢包、電子銀行、手機銀行等應用形式,Xcurrent四個模塊與銀行的現有業務系統繼續保持原有的連接形式,各模塊進行必要的改造以支持穩定幣的運行。機構間按照數據可見權限共享公共賬本。

(3)方案優缺點

優勢方面:該方案充分繼承了Ripple跨境支付中Xcurrent模式易部署、對銀行業務系統侵入小的優點,將基於穩定幣的數字貨幣支付方式集成到Ripple網絡中,簡化了記賬與共識過程,有利於發揮穩定幣流動性強、支付便捷、價值穩定且風險低的優勢,避免Ripple網絡中依賴做市商可能產生的流動性不足問題,實現更穩定的銀行間點對點支付,有能力建立一個新的“匯通天下”機制。由於每筆交易都關聯了資產託管合約信息,因此,本方案比一般的虛擬數字貨幣具有更好的反洗錢能力。本方案不同於一般的公鏈方案,可以充分滿足現有金融機構的業務權限管理及監管要求;也不同於一般的聯盟鏈和私鏈方案,具有很好的、繼承自Ripple的網絡擴展性。此外,提供了能夠更好鼓勵企業推廣CNYW的激勵方式。

劣勢方面:該方案只能從微觀層面提供跨境人民幣支付能力,輔助人民幣出海,但無法解決國家政策、法律制度的宏觀層面的問題。該方案與CIPS相比,在支付效率上並不一定有所改善,且由於採用了可以實現非中心化的分佈式運營方式,監管機構並不需要直接參加運營,所以,只有在提供監管機構節點和特殊權限的情況下才能給監管機構提供直接可見數據。

(4)應用建議

由於穩定幣代表國家貨幣,需要嚴格監管,因此,CNYW管理方資格需要國家審定,最好是由具有較強實力、較好信譽的金融機構擔任。

4.機構退出問題

由於ILP賬本記錄的是企業客戶的CNYW資產交易情況,且金融機構和客戶之間有綁定關係,因此,金融機構加入網絡很容易,但是退出網絡則會帶來一些問題,本節專門討論下機構退出的方案。

首先,如果退出機構非CNYW管理方,也即沒有資產託管賬戶,那意味着,如果其客戶仍希望繼續持有CNYW則需要在網絡中更換其所屬金融機構,以保證交易可以繼續獲得有效簽名。比較理想的處理方式是由當地其他金融機構接管退出機構的網絡賬本管理權,最簡單的是接收其機構私鑰,複雜的則要安排批量的轉賬交易,甚至有可能是向多家機構的轉賬。由接管機構爲其接收的客戶配發新的公私鑰對和賬戶地址,並進行轉賬。該方式有可能會出現接管機構無法查閱歷史信息的問題,但如果客戶得以保留其原有公私鑰及賬戶地址,則不影響其作爲原有交易參與方查詢數據。一旦配發新的賬戶地址並完成轉賬,則應將原賬戶地址置爲無效。如無法找到承接機構或部分客戶無機構承接時,則需要考慮設置臨時機構保持其賬本功能,然後逐步將客戶的CNYW資產進行出售或提現操作,處理過程會較爲繁瑣。

其次,如果退出機構CNYW管理方,即有託管賬戶,則需要安排資金的劃轉,必須找到託管資金承接機構,資金託管機構維護新舊託管合約映射,並在網絡中維護機構承接關係表,提現交易發起時應當首先檢查機構狀態,如果爲無效機構則查詢機構承接關係表,將提現交易發給承接機構,承接機構根據新舊託管合約映射進行提現操作並反饋回執。其他處理則如上段端描述。

三、再論穩定幣

如此大費周章地設計一個效率並不一定優於CIPS的穩定幣跨境支付系統,其意義何在呢?

這個問題還是要繞回到法定數字貨幣上來,如今談論法定數字貨幣的文獻已經很多,真知灼見、冷嘲熱諷,可謂樣樣都有,國內國外爭議不斷。然而,數字化是全社會的發展趨勢,國家層面的“數字中國”、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個人的“數字化生活”,整個社會都在轉型,而貨幣在歷史長河中已經證明,其自身形態是具有時代性的,會隨着時代的改變而改變,數字時代的貨幣是否就是數字貨幣?目前很多人談及數字貨幣認爲其實現的是無現金社會,這個問題可能需要換個角度看,隨着時代的改變,數字貨幣可能就是新的現金,而不是實現了無現金社會。但是這一切只能停留於理論探討的層面,沒有真實事例和數據可以描述人們會如何使用數字貨幣,經濟行爲會發生哪些改變,這可能是數字貨幣設計中面臨的最大問題。目前,最接近數字貨幣運用場景的可能就是遊戲,很多遊戲中都設計了經濟系統,都有基於遊戲算法發行的“數字貨幣”,而玩家在遊戲中對其使用基本都是按照現金方法在使用。但是現實社會遠比遊戲複雜,因此,數字貨幣的推出需要有個理想的觀察對象或者沙盒機制。

穩定幣有能力提供這個機制。由於其基於100%準備金發行,因而,在監管到位的情況下是沒有資金風險的;由於其可以採用數字貨幣形態,因此,能夠在最小風險下獲得對數字貨幣的最大近似模擬,“實踐是理論之源”,這種觀察對於數字貨幣的發展是極其必要的。穩定幣可以與區塊鏈技術及金融機構現有體系進行結合,從本文的方案可以看出,其有助於實現金融機構間的點對點清算,不排斥金融機構,且依賴於金融機構,這個新版的“匯通天下”距離真正的點對點支付可能只有一步之遙。這種相對安全的沙盒機制可能是其穩定幣對歷史的更大價值,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向未來展望,它很可能是當前信用貨幣向法定數字貨幣前進路上的一個重要過渡機制。

國家非常重視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而區塊鏈的經濟價值中,有一部分與金融和資產數字化密切相關,這部分又很依賴於法定數字貨幣理論和技術的發展,因此,從爭取區塊鏈技術領先優勢的角度,也可以多思考下穩定幣可能具有的潛在價值。

作者簡介:付曉巖,原國有大行資深業務架構師,負責業務架構設計、項目管理,熱衷新技術探索與實踐,具有豐富的銀行業務經驗和企業級項目業務架構設計經驗,曾主導客戶關係、金融市場、同業、資管、養老金等多個領域核心系統的業務架構設計。公衆號:曉談巖說。從 2017 年開始探索區塊鏈技術及其應用,並發表《關於使用區塊鏈技術建設行業級同業交易平臺的探討》、《數字貨幣可能誘發的現金社會經濟活動的模擬與思考》、《聯盟鏈戰國:五大聯盟鏈橫向比對》等多篇文章。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