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3日,我在第四本日記的結尾,最後寫下了這一句話。
第四本日記還有一個正式的名字,叫《一笑丶傾城》,是我自己給取的。有一點點忘記了當時爲什麼會有這種傻乎乎的做法,也許是被同學“文字寫出來就是給別人看的”的理論所說服,也許是其它什麼彎彎繞繞的緣由。總之,從那時候開始,日記這東西就被我裝飾的精精緻致。精緻到前幾日再翻開它的時候,自己都笑的像一池春水皺開了花。
不過還好,但凡跟時光掛鉤的物什都必定會在往後的某一刻,深深地溫暖到你。如照片,如文字,這一點我深信不疑。
只是同樣,有些遺憾也只好隨它去。
陽曆2016年初的時候,我正高三。每年6月都是不變的高考末日,所以簡單掰掰手指,就能輕易算出所剩不多的光陰。
《傾城》這本日記我記得,應該是花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寫滿了一整本。現在說起來不知道是怎樣看待這種“碼字速度”,不過在高三備考時期,抽出每個晚自習去做“不務正業”的東西,無疑是奢侈且困難的。
至於這般行徑的起因嘛,俗套的很難加以修辭。只不過是,喜歡了一個人。
農曆2015年7、8月份的時候,班裏像平時一樣,進行着一場由月考引起的座位大調換。其實古往今來人盡皆知,換一換基本上都還是那個樣,中間前四排16個人,一定包含着班級前15名。至於教室最後排、乃至講桌兩側的兩張“專屬”座位,也是不會有太大變化的。而最開心的,往往是連我在內的、平時在二三十名徘徊,適逢某次考試小有進步的人。
天底下每個班級,應該都會有這樣那樣的小團體,在名義上“按名次選座位”的規則縫隙,默默地發光發熱。舉個例子,a同學和b同學是一對要好的朋友,某次考試中a得了20名,b得了30名。那麼在a先進去挑選座位的時候,只要不佔什麼大家都眼紅的風水寶地,挑一個不上不下的地方,像教室左右兩邊2、3、4排之類的位置,然後安心等着b就好了。那之間的9個人也都知道什麼意思,給b佔座嘛,沒有過多觸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樂意成人之美,賣個人情。
現在想想,學生時代就已經深諳中庸之道,中華傳統文明的傳承顯然不是個太難的事情。
嗯,當年我就是那個同學b。
那次最後,我如願和a坐到了一起。在教室左側第三排靠牆的位置,門在教室右邊,左邊是窗,窗外是空曠的後廣場,晨讀時候站起來就能看到鮮紅的朝陽。
不過略微不完美的是,三人座a的右手邊,是一個我討厭的女生。
在那個好感朦朧、荷爾蒙迸發的年紀,說“討厭”一個異性,已經算得上很嚴重的修飾了。但是理由,現在回頭想想還是不明不白的。
那時候的她在我們班裏,儼然是一個“公敵”,傳聞說,她喜歡我寢室的一個物理學霸,同時也被我寢室的另一個同學和我因父輩交好而熟識的一個好友,以及其他說不上張三李四的人喜歡着。恐怖如斯。
我也不清楚這些事有什麼好評判的,但事實如此,女生堆不知道被誰領頭,開始“排她”行動。一傳二,二傳三,流言從女生嘴裏傳到了自己要好的男生耳朵,對她的莫名討厭也從女生寢室傳到了男生寢室。當時有一個專門針對於她的稱呼,放到很多場合都是要被和諧的詞語,倆字的,這裏就不多說了。反正在每晚寢室熄燈後的“扯皮會”上,不罵她兩句就顯得自己與其他人格格不入,一種近乎病態的生存法則。
就在這種情況下,我和她隔着a,成了同桌。理由是她和a也是約好要坐一起的,我在得知後曾極力跟a反抗,但是沒辦法,成績30名的人真的沒啥選擇資格,最終被迫妥協。
唔。不知道該怎麼講,這份遇見可能拿到我六十歲的時候也都還有說頭。都說一個人生命的組成是他看過的書,走過的路,愛過的人。我好像用親身經歷證明了,因人的改變,也可以很終生。
同桌那段時間,一開始是怎樣交涉,又到如何喜歡上的一整個連續劇般的過程,已經都記不得了。倘若便是能細細說來,也不過多是耳熟能詳的平凡瑣事。後來,沒過幾天,我已經會在中午自習的時候和a換位置,坐到她旁邊,或者讓她和a換位置,坐到我旁邊,倆人一起聽歌、做作業、聊聊閒天。我會在她看書做題的時候突然扭過頭盯着她,等她察覺轉過來問我一句“咋啦?”就笑着跟她講“長來真瞎”。
原諒我不想把這個屬於我們之間的小遊戲翻譯成普通話,若諸位不熟悉河南話的看客有河南的朋友,大可以讓他們表演一下,很簡單的六字玩笑話。 “咋啦”“長來真瞎”
還有另一個小事情。因爲自己近視,高三時候六百多度的樣子,每次課間從外面回教室的時候,她都會叫住我,我一愣,看見她又舉着手臂伸了幾根手指頭,也會配合的摘下眼鏡,去猜是幾。隨後兩個人都呵呵大笑。視線裏光線從窗外漫射進我們之間,隔着講臺、走廊、同學甚至老師,一切都模糊而美好。
後來,我就也分攤了那個會被和諧的稱呼。
真好,我覺得。
其實也沒辦法深究我得以被“xx”相稱究竟是和她走近有關,還是我本身自帶的幼稚屬性被放大,從而也惹了別人的厭惡。也都還好。
幼稚碰見幼稚,成了別人眼中的荒謬,成了自己的絕倫。
於是我以爲,這就是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