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發佈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2月15日起施行

DoNews1月10日消息 (記者 費倩文)1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明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規範和促進區塊鏈技術及相關服務健康發展,規避區塊鏈信息服務安全風險,爲區塊鏈信息服務的提供、使用、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據。

《規定》明確,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衆提供信息服務。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衆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爲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全國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規定》提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制定和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制度;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或者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應當依法依約採取處置措施。

《規定》要求,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備案信息,變更服務項目、平臺網址等事項或者終止服務的,應當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服務提供者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完)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