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放學後,孩子很我說他跟一女同學撕逼了。
“我畫了一幅漫畫,正欣賞呢,這位女同學一把奪去,撕掉了!”孩子憤憤地說。
“我和她理論,問她憑什麼撕我的畫。她說老師不讓畫,這根本沒道理,我要她賠!”
孩子強調說,這次他不依不撓,即使有同學爲她幫腔。
接下來課間做眼保健操,由於這位女同學是監督員,說自己堅決不做,以示對她的抗議。
即使被她點名21次。
起先,我對孩子敢於捍衛自己的行爲表達了讚賞,聽到故事的後半部分,我遲疑了。
當着全班同學面,且英語老師也在場的情況下,點21次名還不從了,是不是有點太倔了。
代入自己的學生時代,一個同學這樣“屢教不改”,基本就可被定義爲一個壞學生了。
但轉念一想,在這樣的環境條件下,還能堅持自己,不委屈求全,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氣呢。
回憶學生時代的我,萬萬不敢這樣做,聽到老師的一句批評,恐怕就恨不得頭低到塵埃裏。
如此怯懦,並非生來如此,而是很少被允許過。
現如今,新聞裏,經常看到有學生被父母、老師差評,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正是因爲一次次的低頭,終於低無可低,選擇以死抗爭。
相信他們曾經的捍衛,收穫的是更強烈的打壓,只好去另一個世界裏喘息。
說回畫畫這件事,我曾跟孩子討論,老師的不允許到底有沒有道理。
課間時間畫畫,第一沒有影響別人;第二沒有傷害環境;第三愉悅了身心;第四多多練習,也許還能成就精彩的畫作。那麼,不準的道理在哪裏?
要求孩子聽話,但不必聽沒道理的話,我支持孩子課間想畫就畫。
既然如此,辛苦畫出來的作品,被同學瞬間撕掉,何來高興的道理?孩子與之理論,我也支持!
怎麼說,擅自撕別人的作品,要比畫畫自我愉悅野蠻百倍吧!
這樣的事其實發生過多次,孩子從鬱悶走到撒逼,不僅僅是有青春前奏的味道,而是敢於表達憤怒的進步。
是的,每一次的委屈求全,你的內心就會積壓同等能量的情緒,它遲早需要一個出口,不如一開始就還給那個讓你憤怒的人,即使對方是一個權威。
有多少人,面對權威,會莫名謹小慎微,怎麼從道理上說服,也無濟於事,大概就是因爲,小時候,一次次被要求要遵從權威,從而將這種信念刻在了記憶深處,難以泯滅。
如此想來,試圖說教孩子,不必以做犧牲眼保健來反抗的話,我嚥下了肚,也許對他的當下來說,那就是最好的選擇。
你可以說,表達憤怒可以有更藝術的方式,當然。不過對於一個10歲的孩子來說,有時間慢慢學習,那種勇敢做自己的精神,現在就需要呵護。
孩子,我爲你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