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四 Java 面向對象對象(3)

筆記四 Java 面向對象對象(3)

1. 創建對象

1.1 聲明

聲明一個對象,包括對象名稱對象類型

1.2 實例化

使用關鍵字new來創建一個對象

1.3 初始化

使用new創建對象時,會調用構造方法初始化對象

package note4.instance;

/**
 * @author Calvin
 * @titile:
 * @date 2019/2/22
 * @since 1.0
 */

/**
 * 1. 創建對象
 */
public class Object {     // 對象名稱
    private String name;  // 對象名稱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2. 使用關鍵字new來創建一個對象, 使用new創建對象時,會調用構造方法初始化對象 **/
        Object object = new Object();
    }
}

2. 訪問實例變量和方法

通過已創建的對象來訪問成員變量成員方法

// 聲明和實例化對象 
Object object = new Object();
// 訪問類中的方法
String calvin = object.setName("Calvin");
// 訪問其中的變量
String calvin2 = object.name;

3.源文件聲明規則

1.一個源文件中只能有一個public類

  1. 一個源文件可以有多個非public類
  2. 源文件的名稱應該和public類的類名保持一致
  3. 如果一個類定義在某個包中,那麼package語句應該在源文件的首行
  4. 如果源文件包含import語句,那麼應該放在package語句和類定義之間。如果沒有package語句,那麼import語句應該在源文件中最前面
  5. import語句和package語句對源文件中定義的所有類都有效。在同一源文件中,不能給不同的類不同的包聲明。

GitHub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