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買還是婚後買?一方出錢還是雙方出錢?房產證寫名字寫誰的?彩禮給多少?
這一連串的問題,猶如地雷,稍不留神就把姻緣炸沒了。
曾經我在網絡上看到一位準新娘貼出的這樣一段和男友的聊天對話對話:
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女方問:你房產證加不加我的名字?
男方一看就是沒少逃避問題,一遇到問題就不回消息了。
男方沉默許久後反問:要是你家買房子,你會寫我名?
女方表示,不加名字也可以,但是列了3條婚後原則:
1、兩人婚後生活開支她出一半,而且不會幫他一起還房子貸款;
2、若男方父母一起住,她沒有義務照顧男生的父母;
3、婚後瑣碎事情兩人共同分擔,包括帶孩子,她不接受做家庭主婦。
女方表示自己也有能力賺錢給自己買房,不用非得加名字。但是如果讓自己做全職家庭主婦,那是不行的,自己買的房子也是要還房貸的。她沒有理由非得圍着男方轉,她如果沒有事業拿什麼還房貸呢。
如果男生可以答應上面這些,她家一分彩禮也不要,但是顯然男生不高興了。
他認爲,房子首付我家出的,房貸也是我來還,加上你的名字的話,萬一離婚了,你還得分走一部分,這怎麼行?
女方也很委屈,咱們結了婚,房貸肯定是兩人一起來還的,兩個人在一塊過日子,未來日子那麼長,怎麼就不能加上我的名字?
有人覺得女孩太過於算計,都要結婚了還分得那麼清,也有人覺得男方不夠愛她,連這個最基本的保障都不願意給她。
要我看,這個男人實在是小算盤打得精,想得也很美。
婚後房子不寫女方名字,可是還房貸時又需要她了,自己要是因爲還房貸錢不夠了,還得朝女生拿錢呢。
還不止於此。照顧公婆需要她,家務需要她,萬一忙不過來,女孩甚至還要辭掉工作當全職主婦。
萬一以後兩個人吵架了,男生一拍桌子說:你滾出我的房子!
那女生真的是一無所有了!
即使真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女孩受傷的心也無法修補,心灰意冷。
他不願意爲女孩今後爲家庭的犧牲和付出,給一個承諾、保障。我看這男孩不是需要老婆,是需要一個免費保姆!
說真的,有些事情,婚前攤開來講,真的太有必要了。
彩禮、嫁妝多少,錢是父母拿走還是留給小夫妻?房子買哪裏,全款還是貸款,要不要買學區房?買房子怎麼出錢,房產證名字怎麼寫?以後生孩子,孩子誰帶?孩子教育長輩能不能插手?
也許你會覺得這樣太利益,兩個人是將要成爲夫妻的人,何必要這樣,顯得生分。
錯!以上這些問題在婚前都講的明明白白。如果談得攏,皆大歡喜,婚後更和諧;談不攏,那就拜拜,兩個人連這些都不能達成共識,婚後的日子肯定會有各種吵嘴。
婚後要在一起生活幾十年,你現在覺得戀愛幾年,捨不得分手,婚後真的有得你受。畢竟一輩子那麼長,而你談的戀愛再久,能久得過一輩子嗎?
關於這對情侶的吵架內容,你怎麼看?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