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6” vs 《勞動法》

996的熱點新聞最近似乎已經過去了。996之所以引起大家的廣泛議論,首先他以奮鬥的口號要求員工加班、直接侵佔了員工的個人時間,更違反了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有關規定。正好在準備考試時學習到勞動法關於勞動時間的規定,順便給大家普及一下

首先、勞動法工時制度有以下三種情況:

1、標準工時制,朝九晚五、一週五天工作制的情況
2、綜合計算工時制,以周、月、季、年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制度,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如交通,鐵路、郵電、水運、建築。。。
3、不定時工作制,在一段時間內必須連續生產和工作,而不受固定工作時間的限制,如採用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的一種特殊工時制度。

996是什麼?966針對標準工時的員工要求每天9:00上班,晚上9:00下班,每週工作6天。

與東哥提的996相對應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現摘錄如下:


對比解讀:

1、勞動法第36條規定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四44小時。東哥要求每天12小時,每週工作72小時。

2、第41條規定每天加班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每天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東哥要求每天加班4小時、按每月四周計算、每月加班96小時。如果京東每天超出8小時的時間是按加班計算的話。

3、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好像京東的法務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沒人看到這個條款。

4、第44條規定:加班工作報酬平時不低於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加班不低於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息日加班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不知道京東是否也是按此標準發放的加班費。

我很奇怪,雖然黨報也批評966了、怎麼沒有員工或律師去起訴東哥,是擔心京東垮了、會產生更大的社會影響、導致大批員工下崗?

提出996的的東哥,一個曾經把員工喊兄弟的人,不過他最近開始開掉兄弟了,簡單的說就是把不能給他創造更多利潤的人開掉!隨即新聞說京東的幾個副總走了。。。快遞小哥的底薪也沒了、公積金也下調了。。。老闆就是老闆!


不知京東是否有工會?是否有黨支部?這樣的企業會走向何方?

此時我終於明白父母爲什麼願意讓孩子進政府當公務員或進事業單位。這就是領導和老闆的區別吧!

真正的工作應該是儘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在固定的時間內完成更多的工作。同時慢生活、讓員工能更好的享受家庭的幸福,陪伴父母、陪伴孩子成長,與建立和諧社會呼應,讓中國人民幸福起來。

好消息來了!!!

離2030年還有10年多一點、會不會提前?不知退休時間是否也會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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