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實實在在的幸福,叫“有人陪你吵架”

龍應臺在《幸福》一文中寫道:“幸福就是,尋常的人兒依舊。在晚餐的燈下,一樣的人坐在一樣的位子上,講一樣的話題。年少的仍舊嘰嘰喳喳談自己的學校,年老的仍舊嘮嘮叨叨談自己的假牙。”

初讀這段話時,有一種震撼。

小時候,我以爲幸福就是終有一天能夠帶爸媽去看外面的世界;離開家鄉求學時,我以爲幸福就是功成名就、衣錦還鄉;畢業後,我以爲幸福就是有一份高薪體面的工作,坐在高高的寫字樓裏意氣風發;到如今,突然覺得,幸福就是親人相聚、平安健康。

前兩年,我比較要好的閨蜜淼兒常常向我抱怨,說她的老公如何不體貼、不心疼她,她每天忙裏忙外,帶着兩個孩子做着家務做着兼職,老公還埋怨她沒能力,不賺錢。夫妻兩個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她說她厭倦了那樣的生活,很想離婚。但是周圍的朋友都勸她,爲了孩子,不要衝動。

那個時候,我聽她說的最多的就是對老公的抱怨和對婚姻現狀的不滿。可是最近幾個月,突然不找我聊天了。我禁不住好奇心,去問她,爲什麼聽不到她的抱怨了。

她說:“沒什麼好抱怨的了,老公去了外地工作,三個月才能回來一次。突然覺得沒那麼煩他了,有時候甚至還挺想念他的。想着他在身邊,哪怕是吵吵架也挺幸福的。如今我一個人帶着兩個孩子在家,孩子白天去了學校,或者晚上睡了的時候,我都感覺滿屋子的孤寂。”

突然覺得,有一種實實在在的幸福,叫“有人陪你吵架”。吵到你煩他怨他,當有一天不在一起的時候,竟忍不住想他。

我想,這大概就是歷經生活磨礪之後的一種返璞歸真吧。任多少雄心壯志、多少心高氣傲,終究還是貪戀這份煙火氣息的溫情。

以前我常常不明白,有很多的夫妻,吵了一輩子,一輩子互相嫌棄,互相看對方不順眼,爲什麼卻不肯分開,放過彼此。聽了淼兒的話之後,似乎突然想通了,原來,這樣的爭吵,也是一種幸福。

我的外公和外婆,也是吵了一輩子的夫妻。外公比外婆大了整整十歲,在他們那個年代,結婚之前夫妻很少見面,外婆是直到嫁過去之後才知道外公的年齡的,因爲之前家人都瞞着她。她覺得自己被騙了,一直耿耿於懷。

好在我的外公性情溫和,任憑外婆對他責罵和嘮叨,他最多就是跟她嘴上辯駁幾句,很少真的動怒。天長日久,他們的爭吵似乎成了一種習慣,甚至在外人眼裏,成了一種恩愛的表達。

但是我媽媽常說,其實外婆心裏是苦的。因爲外公不僅年齡比她大得多,身體狀況也不好,一年之中有半年都需要外婆照顧他。

所以多年以來,我的心裏一直爲外婆抱不平。我覺得一個女人的一生,最重要的是嫁人要嫁個自己滿意的。外婆嫁給外公,很明顯不是自己的心意,這樣的婚姻,對她來說難道不是一種痛苦嗎?

直到幾年前,外公離世。外婆雖然沒有掉一滴淚,但從此以後常常望着外公的遺像發呆。外公住過的房間,她也每日打掃,不讓別人動裏面的東西。她的話變少了,頭髮全白了,牙齒也脫落了,沒有了原先的嘮叨,也沒有了原來的生機。

每每回去看她,她沉默的坐着,很少說話,給人一種滄桑的孤獨之感。突然就很想念她跟外公吵架拌嘴的日子,突然覺得,那些年的外婆纔是幸福的。可是那樣的日子,再也回不來了。

原來,幸福不是那些在高高的雲端裏的錦衣玉食,也不是那些虛無縹緲的地位名聲。幸福是跟你吵了一輩子架的人,在你想賴牀時依舊罵你太懶;幸福是那個每天對你不滿和嘮叨的人,在分離的時候你依然充滿了對他的思念。

幸福從來不是在別人的眼中,而是在自己的心裏。只要有相愛的人相依相伴,即使吵架,也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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