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那個忘恩負義的孩子

文/丁小毛

1.

一年零29天我終於看到我的“寶”了,這是躺在病房中的我媽見到我說的第一句話。

她穿着藍白交替的病服,眼球深深的陷進了眼窩裏,空洞無神。可是看我的一剎那出現了一生的光芒。

她用乾癟且粗糙的手不停撫摸着這張好久沒見的臉頰。

滿臉堆笑又滿嘴哽咽的說:生病真好,還能看見我的寶!

我的眼淚流到了她沒有一絲脂肪的手臂上,硬擠出笑臉拿出我給她買的新衣服。

2.

寶是我的乳名。從小我就沒有爸爸,媽媽靠給別人縫補衣服來維持我們的生計。

從上小學開始我就因爲沒有爸爸總是被同學嘲笑,孤立。每次放學他們都在背後追着我叫喊:你這個沒有人要的野孩子。

每當我被欺負時就會跑到媽媽的懷裏,小聲的啜泣問:爲什麼我沒有爸爸。

媽媽從來沒有正面回答過我,只是用她沒日沒夜縫衣服腫脹的雙手緊緊的把我摟在懷裏說:將來有一天考個好大學離開這個地方,我的寶就不會傷心了。

15度的燈泡下籠罩着容不下三個人的小屋,昏暗中搖曳着我和媽媽的身影,躺在她的懷裏聽她唱着並不好聽的搖籃曲。

儘管生活的磕磕絆絆,我還是上了初中,媽媽爲了省下車費錢,想讓我寄宿在舅舅那裏。

到了舅舅家吃飯時舅媽給我盛了半碗飯,我沒有吃飽剛要去盛,碗就被表弟搶跑了,舅媽慧心的笑了一下。

你媽就是沒有腦子纔會養你這個拖油瓶。舅舅喝完了一口酒用發紅的眼睛瞪着我。

晚上我躺着被子裏淚水剛要涌出,就讓我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3.

第二次放假的時候我沒有去舅舅家,從學校到家60裏的路程我一路走了回去。

當太陽回到了母親的懷抱裏,我也從萬家燈火中找到了最微弱的那展燈。

剛到屋裏我就跑到水缸前大口大口的喝着涼水,媽媽見我的模樣剛要說些什麼,我一頭扎進她的懷裏哭的很大聲,所有的委屈都迸發出來了。

淚水和鼻涕都附着在了媽媽的懷裏,隔着衣服對她說:下次我就走着回家,不需要花坐車的錢,但我不要在去舅舅家裏好嗎。

我能感覺到她的身體在發抖,一滴滴的水珠滴在了我的頭頂,溼溼的涼涼的。

晚上我躺在媽媽身邊沉沉的睡去,她在微弱的燈光下縫補着我今天漏洞的襪子,和磨損的鞋子。

又一次回家撞見了媽媽和舅舅爭吵。

只聽舅舅大吼一聲:我哪有什麼錢,我告訴過你了讓你改嫁,你就要帶着那個拖油瓶,我有什麼辦法。

說完砰的一聲,那年老的木門發出吱嘎吱嘎的聲音。

4.

從此這個情景在我心裏埋下了種子,像雜草一樣瘋狂生長。

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那天,她的手顫顫巍巍的,盯着笑了好久,還殺了一隻要賣的公雞慶祝,躲在小屋裏我和媽媽第一次笑的那麼開心。

工作後我努力的加班,努力的掙錢爲了讓她過一個幸福的生活。

直到舅舅打來電話告訴我:媽媽得了癌症。

我坐在病牀上,好久沒有和她這麼近距離的接觸了!她那枯槁的手在我的臉上摸了又摸。

寶,我知道我的病,可我不想化驗,太痛苦了,最後死了頭頂還光禿禿的。

她滿臉祈求的看着我,就像當年我不想去舅舅那裏一樣。

我含住了眼淚提着水壺去開水房,其實是去了醫生辦公室。

醫生說:媽媽是晚期肝癌了,化療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那不化療能維持幾天?我的指甲又扣進了皮膚裏,有了斑斑血跡。

4.5個月吧!醫生看了看我說。

我怔了好久但並沒有流淚,自從長大後我就不會流淚了。

回去後我站在門口看見媽媽對着鏡子在精細的梳頭,拿着我給她新買的衣服試了又試。

媽,我提着水壺走了進去。

她看見我,手很不自然的蜷在衣服上,露出羞澀的神情。

媽,現在咱們就出院好吧!我們不化療了,我們出去旅遊,你還沒去過三亞呢吧?我也沒去過,明天咱們就動身好不好。

咯咯的笑聲迴盪在冷清的病房裏。

5.

舅舅聽說這件事後把我拽出了病房,將手裏的小本子狠狠的砸在了我的臉上。

掉在地上的本子赫然寫着“領養證”三個大字。

我很自然的把它撿起來拍了拍上面的塵土,早在幾年前我就見過它,媽媽沒有提起我也沒有提起。

你媽就是養了個白眼狼,她把你養大了,你現在有能力了,你就不管她了,讓她放棄治療……。舅舅還沒說完舅媽的一記耳光又打在了我的臉上。

我沒有理會他們的張牙舞爪,任憑他們在醫院的走廊中央嚎叫着。

6.

在收拾東西時我看見所有親人冰冷的目光,我寧願在他們眼中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只要媽媽開心就好了。

第一站我們去了三亞,我買了兩套一模一樣的比基尼,她穿上後消瘦的身體依然掩蓋不住皮膚的鬆弛。

現在鏡子前面拘謹又羞澀。

寶,我從來都沒想過我還會有這麼一天,一邊說一邊在頭上添加着裝飾品。

我領着她去吃小吃,看見滿嘴油漬的她對着我傻笑。

我帶她去坐旋轉木馬,手勾手坐在一落一浮的馬背上,像是領着自己的女兒。

媽媽畢竟體力不支,總是會喊累。

只要有空閒的時候她就拉着我擺好各種姿勢,對着手機鏡頭傻笑。

寶,如果我走了,你要照顧好自己。

我沒有說活,翻過身摟着她用骨頭堆砌的身體,把臉埋在她發白的頭髮裏。

媽,你在給我唱一首搖籃曲吧!

她哼哼着,唱得還是那麼不好聽。

7.

我們倆個用了5個月跑了15個城市,照了一生最多的照片,體會到了幸福的人該怎樣生活,最後走的時候我捧着媽媽的骨灰去了媽媽最喜歡的城市安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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