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薪水

1926年,魯迅和許廣平從北京分手,魯迅去了廈門,許廣平去了廣州。兩人開始頻繁書信往來,基本上,隔兩三天就會寫一封信。

讀這些書信集發現,魯迅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之人。書信裏的他,也不都是在討論時事,倒頗多家長裏短,也會爲雞毛蒜皮的事費心,會爲工作多少薪水高低計較。

他不止一次的對許廣平講:忙是要忙的,但是如果忙得連休息時間都沒有,那就不值當了;做的工作,要對得起薪水,但不能做了很多工作,薪水與之不相稱。

大思想家如魯迅,在工作薪水方面,也是有所計較的,更何況平凡如你我。只談犧牲奉獻,不談薪水報酬的行爲,是在耍流氓。

犧牲奉獻是要談的,但是薪水待遇,也是要談的。兩者並不相沖突,不能爲了薪水待遇,完全不談情懷;但也不能只談情懷,視薪水待遇如無物。

是爲談錢不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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