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

        凡上世紀三四十年代生人,都會重男輕女,父親卻是個例外!在我的印象裏,父親對兩個姐姐假以顏色的時候都不曾有過。哥,是家裏的長子,弟,是父親三十七歲才生的掌上名珠,獨我處在中間,每有兄弟們調皮搗蛋的事情發生,我就會成爲那隻殺雞儆猴的“雞”,輕則一頓臭罵,重則棍棒相加。

        這種“待遇”在我十二歲那年去縣城上初中後便結束了。從初一第一學期開始,父親就把我當小大人,總是教我如何做人,如何處事,從此由嚴父而成慈父了。

      初二上學期,學哥轉學到了我們學校並與我同桌。其時《霍元甲》電視劇風靡全國,受此影響,學哥也在段考後的一個晚上爬圍牆坐火車去了新化學武,說是要以武報國——這當然是揹着家長與老師偷去的!

        去新化後不久,學哥來信,希望我們幾個能給他湊點錢解燃眉。當時我們都很窮,連每週六天在學校一日三餐的菜都是家裏帶的罈子菜,身上人民幣長啥樣都不知道,哪有閒錢賙濟他!於是,我,生華還有誰,我們仨決定晚自習完後便偷去校外照泥鰍換點錢。

        其時學校周邊全是農田,照泥鰍的人不在少數,我們三個毛孩所得大概還不能抵上買電池的錢,沒堅持三天便放棄了!束手無策之餘獨我決定從家裏偷!因爲父親放錢的地方從不避諱我們兄弟姐妹五個,我知道父親的錢就放在樓上的穀倉裏面!

        週日離家回校的下午,我從穀倉順了三十多元錢寄給了學哥。三十幾塊在當時可是鉅款,我第二年在學校吃一個學期的菜也才交了二十七塊!

      此事不出幾天便被我那柯南般的姐夫推定是我拿了!一個週二的下午,在我上完兩節課後父親把我從二十里外的學校接回了家。一路上兩個多小時的行程父親一言未發!進得家門,父親並未責罵我,只是以平緩的語調跟我講:你從家裏拿了三十幾塊錢!這錢你拿去做了什麼你跟我說清楚,不說清楚就不要再去讀書了!

      當時已經分田到戶,我之所以願意呆在學校是因爲我討厭做不完的農活,不要我讀書簡直是抹我的脖子!迫於不讀書的壓力,我把拿錢幹了什麼全告訴了父親,父親什麼都沒說,只是叫我早點睡。第二天天沒亮父親就踏着星光送我到了學校,進校門剛好學校早餐!

        三十多年前的事恍如昨日!我不知道父親怎麼就相信我當時說的都是真的!只是這事於我影響至深!父親用言行告誡着我:待朋友,當舍利求義毋負毋欺!

      如果,如果時光可以倒流年少可以重來,我願意承歡於父親膝下永遠一十二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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