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篇:二十三種設計模式的通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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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爲本次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接下來,小編預計用一週的時間,帶大家重新解讀二十三中設計模式,如果你覺得本文對你有幫助的話,可以幫小編點一下“關注”以及“轉發”,支持一下小編,謝謝!

一、設計模式的分類

總體來說設計模式分爲三大類:

創建型模式,共五種:

  • 工廠方法模式
  • 抽象工廠模式
  • 單例模式
  • 建造者模式
  • 原型模式。

結構型模式,共七種:

  • 適配器模式
  • 裝飾器模式
  • 代理模式
  • 外觀模式
  • 橋接模式
  • 組合模式
  • 享元模式。

行爲型模式,共十一種:

  • 策略模式
  • 模板方法模式
  • 觀察者模式
  • 迭代子模式
  • 責任鏈模式
  • 命令模式
  • 備忘錄模式
  • 狀態模式
  • 訪問者模式
  • 中介者模式
  • 解釋器模式。

其實還有兩類:併發型模式和線程池模式。用一個圖片來整體描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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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計模式的六大原則

總原則:開閉原則(Open Close Principle)

開閉原則就是說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在程序需要進行拓展的時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碼,而是要擴展原有代碼,實現一個熱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話概括就是:爲了使程序的擴展性好,易於維護和升級。想要達到這樣的效果,我們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類等,後面的具體設計中我們會提到這點。

1、單一職責原則

不要存在多於一個導致類變更的原因,也就是說每個類應該實現單一的職責,如若不然,就應該把類拆分。

2、里氏替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對象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里氏代換原則中說,任何基類可以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LSP是繼承複用的基石,只有當衍生類可以替換掉基類,軟件單位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基類才能真正被複用,而衍生類也能夠在基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爲。里氏代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實現“開-閉”原則的關鍵步驟就是抽象化。而基類與子類的繼承關係就是抽象化的具體實現,所以里氏代換原則是對實現抽象化的具體步驟的規範。—— From Baidu 百科

歷史替換原則中,子類對父類的方法儘量不要重寫和重載。因爲父類代表了定義好的結構,通過這個規範的接口與外界交互,子類不應該隨便破壞它。

3、依賴倒轉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這個是開閉原則的基礎,具體內容:面向接口編程,依賴於抽象而不依賴於具體。寫代碼時用到具體類時,不與具體類交互,而與具體類的上層接口交互。

4、接口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這個原則的意思是:每個接口中不存在子類用不到卻必須實現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將接口拆分。使用多個隔離的接口,比使用單個接口(多個接口方法集合到一個的接口)要好。

5、迪米特法則(最少知道原則)(Demeter Principle)

就是說:一個類對自己依賴的類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說無論被依賴的類多麼複雜,都應該將邏輯封裝在方法的內部,通過public方法提供給外部。這樣當被依賴的類變化時,才能最小的影響該類。

最少知道原則的另一個表達方式是:只與直接的朋友通信。類之間只要有耦合關係,就叫朋友關係。耦合分爲依賴、關聯、聚合、組合等。我們稱出現爲成員變量、方法參數、方法返回值中的類爲直接朋友。局部變量、臨時變量則不是直接的朋友。我們要求陌生的類不要作爲局部變量出現在類中。

6、合成複用原則(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則是儘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繼承。

三、最後

本文作爲本次系列文章的開篇,暫時講到這裏,從下一篇開始,我將詳細介紹Java種23種設計模式的概念,應用場景等情況,並結合他們的特點及設計模式的原則進行分析。

對本系列內容感興趣的同學可以幫小編點一下“關注”,支持一下小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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