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介紹的PR都是直接轉成PO的,其實這其中還有一個Approve的過程,只有審批通過之後PR纔可以順利的轉成PO。
流程:物料需求計劃/用戶部門直接需求→採購申請(物料、數量、交期,決定購買方式)→審批PR→採購訂單(供應商、物料、數量、交期、價格)→審批PO→下達給供應商
下達過程中需要理解的幾個概念(Key Terms):
- Release strategy
- Release conditions/criteria
- Release code/point
- Release prerequisite
- Release status/indicator
Release(Approval)Procedure
Release 方式:
- 單個Release
- 批量Release
Customizing the Release Procedure
怎麼去定義一個單據是否需要批准呢?
系統中有如下三個步驟需要設置。
1、Definition of Release Code
2、Definition of Release indicators
3、Definition of Release strategy
後臺配置路徑:SPRO-物料管理-採購-採購申請-審批過程-含分類的過程
- 編輯特性——CT04
- 編輯類——CL02
首先需要確定條件,滿足什麼樣的條件的PR才需要審批。
例如:
條件(Release conditions/criteria):工廠、採購組(一定要在CEBAN結構中有這些字段,纔可以作爲條件使用)
1、所以需要創建兩個特性(Release conditions/criteria):工廠、採購組 (一定要使用參考特性,如果是採購申請,參考結構CEBAN)
2、創建完兩個特性之後一定要將他們分配給一個分類(CL02:032 審批策略)。
注意:分類類型一定是032(審批策略)。
3、創建完分類,還需要將分類給到某個對象(批准組 Release Group)。
這裏需要注意一個欄位“OvRelPReq”,如果“OvRelPReq”勾選則表示Header層次Release,如果“OvRelPReq”沒有勾選則表示Item層次Release(一般不勾選)。
4、之後還需要定義未來這個PR由誰來審批,定義批准代碼 Release Code。
5、定義“發佈標識”(Release indicators),比如某個人審批完之後可做什麼,採購員審批完可以做詢報價,只有總經理審批完纔可以轉成採購訂單,這個過程就通過“發佈標識”來控制。
6、最關鍵是還是建立“審批策略”(Release strategy),SAP中最多隻能8層審批。
逐層輸入批准代碼,最多不超過8層審批。
- 批准先決條件:定義批准的先後次序;
- 批准狀態:定義批准通過/不通過後允許的動作(指定批准狀態);
- 分類:定義什麼條件下的PR需要批准;
- 批准模擬:模擬測試;
然後我們創建PR的時候,在明細的選項卡下面就會出現一個“審批策略”視圖。
單獨批准:ME54N
批量批准:ME55
【多級批准】:這個時候需要注意設置審批策略中的“批准先決條件”。
比如後者審批一定是需要前者先審批完成纔可以。
上面已經全部定義完畢了,這個時候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解決,就是權限分配問題,控制誰可以在哪個環節進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