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系統有兩種典型的存貨計價方法:標準成本法和移動平均價。 2,發票晚於收貨(貨到票未到) 如果收到發票晚於收貨,根據存貨計價方法的不同,自動記賬的科目和金額也會有所不同: (1) 標準成本法 標準成本法下,價差將計入“發票價差”科目。價差包括收貨時標準成本和採購定單價格的差異,也包括髮票校驗時採購定單價格和發票價格的差異。 (2) 移動平均價 移動平均價下,收貨時直接按採購定單價格計入存貨價值。收發票時的價差,如果庫存充足則直接更新庫存價值,如果庫存低於發票數量,則按比例一部分更新“庫存”價值,一部分計入“發票價差”科目。 3,發票早於收貨(票到貨未到) 如果收到發票早於收貨,那麼收發票時按發票金額計入“商品採購”科目。 (1) 標準成本法 標準成本法下,收貨時價差計入“發票價差”科目。 (2) 移動平均價 移動平均價下,收貨時按發票金額更新“庫存”價值。 這些規則聽起來有點複雜,主要是因爲各種情況的排列組合比較多。下面我們以一些具體的例子來理解一下這些規則。
例2.1 標準成本法/先收貨 標準成本: 1.2元/件 庫存數量: 100件 採購定單: 1.3元/件 數量: 100件 收貨 : 數量: 100件 發票: 1.24元/件 數量: 100件 這種情況下,系統自動記賬如表2-1。 表2-1 “標準成本法/先收貨”的自動記賬
此時,該物料數量,金額和成本的變化如表2-2。 表2-2 物料數量,金額和成本變化
例2.2 移動平均法/先收貨/庫存充足 初始移動平均價: 1.2元/件 庫存數量: 100件 採購定單: 1.3元/件 數量: 100件 收貨 : 數量: 100件 發票: 1.24元/件 數量: 100件 這種情況下,系統自動記賬如表2-3。 表2-3 “移動平均法/先收貨/庫存充足”的自動記賬
此時,該物料數量,金額和成本的變化如表2-4: 表2-4 物料數量,金額和成本變化
例2.3 移動平均法/先收貨/庫存不足 初始移動平均價: 1.2元/件 庫存數量: 100件 採購定單: 1.3元/件 數量: 100件 收貨 : 數量: 100件 領用: 數量: 120件 發票: 1.4元/件 數量: 100件 這種情況下,系統自動記賬如表2-5。 表2-5 “移動平均法/先收貨/庫存不足”的自動記賬
此時,該物料數量,金額和成本的變化如表2-6: 表2-6 物料數量,金額和成本變化
例四 移動平均法/先收發票 初始移動平均價: 1.2元/件 庫存數量: 100件 採購定單: 1.3元/件 數量: 100件 發票: 1.24元/件 數量: 100件 收貨 : 數量: 100件 這種情況下,系統自動記賬如表2-7。 表2-7 “移動平均法/先收發票”的自動記賬
此時,該物料數量,金額和成本的變化如表2-8: 表2-8 物料數量,金額和成本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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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成本法和移動平均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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