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這是基本常識,連小朋友都懂得這個道理。可是今天下午,我的鑰匙卻怎麼打不開屬於自己的那把鎖。

事情的起因是,我和老公暑假無事,在縣城近郊的私人游泳池辦理了一張游泳卡。天氣炎熱的午後,我倆常常騎車前來游泳。其實我根本不會遊,又懶得學習,每次都是戴着充氣水袖在水裏玩玩而已。這家游泳池價格相對便宜,條件非常簡陋,好在泳池較大,顧客少,水位淺,對於初學者來說相對安全。爲存放換洗衣物,需要五元錢買一把小鎖(不用時可以退掉),把個人物品鎖進小木櫃裏。兩排木櫃放在更衣室(更衣、冷水沐浴在一起)門外。木櫃分許多小格子,格子外面可以上鎖。爲避免每次買鎖、退鎖的麻煩,我們第一次領了鎖之後,記住櫃門號碼,游泳時櫃子裏存衣物,回家時鎖着空櫃子——鎖一直在櫃子上,鑰匙隨身攜帶。

問題就出在這把鎖上。

我清楚記得自己佔用的櫃子是16號、上下左右都在正中間的那個小櫃子。我不能去的時候,老公曾問過我櫃門號碼,起初不能確定,後來再去時我特意記住的。開鎖,放置衣物;再開鎖,取出衣物,空櫃子鎖上——一直都是這樣的流程,一直都是這個櫃子,在此之前從來沒出過差錯。期間發生過一次小意外,就是我旁邊的15號櫃子,那次是一對母女所用。她們上岸後,拿着鑰匙竟然打不開自己的鎖!以爲記錯了,就試圖去開臨近櫃門上的鎖,居然打開了我的櫃門,發現裏面存放東西不對,慌忙鎖上;繼續試開,令人驚訝的是,連續打開好幾個都不是自己的櫃子!唯獨記憶中自己的櫃子打不開。母女倆後來費了好大勁,纔打開櫃門。回家路上,我對老公說起櫃門被開的事,老公告誡我以後不要帶手機,以防類似情況發生而丟失。

可是今天,這小小的意外,卻發生在我身上。14日下午走時鎖得好好的櫃門,中間兩天因事耽擱沒來,今天我拿着鑰匙竟然打不開!反覆嘗試,還是打不開!游泳衣換好,且淋過水,渾身溼漉漉的,提着東西無法下水。去找工作人員告知詳情。一位男士來了,試開幾次未果,又問我是否記錯櫃子,我毫不遲疑地作出肯定回答。然後讓我確認:鋸開鎖後,裏面若是我的東西(或者如我所說應該是空的也行),他們負責再給我一把鎖;但如果裏面是別人的東西,就讓我賠償一把鎖,並保證裏面的東西不丟失——我太肯定自己的記憶了,就毫不猶豫地答應把鎖鋸開。

鎖鋸開了,裏面滿滿當當的衣物,自然不是我的——我頓時傻眼,整個懵在那兒。

按事先約定,我要賠一把鎖,同時向櫃子主人證實事件整個過程;而我手裏的衣物仍無處可存。我一再強調自己沒有記錯,還向他說了上次那對母女開鎖的事,他卻問我自己那把鎖哪兒去了?是啊,我的鎖哪兒去了?我向工作人員再要一把鎖,他卻認爲我是個十足的模糊蛋,能記錯自己的櫃子,造成後面的損失,還想再訛他一把鎖!此時此刻,我的辯解,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其實,我只是想再買一把鎖,把自己的東西鎖起來。至於剛纔鋸掉的那一把,還有我原來的鎖,就當見鬼了,我認!我全認!可眼前的這位工作人員,顯然覺得我是在無理取鬧,根本聽不進我的話,說話嗓門越來越大,生怕旁人不知道我是個混蛋!

老公見我還在外面,也從泳池出來問事情進展。在老公面前,我的眼淚不爭氣地流了下來,根本剎不住。老公自然不會懷疑我的記憶,開始與工作人員理論。不料這位工作人員情緒激動,聲音越來越高亢,引得衆人紛紛側目。說什麼趁老闆不在場,讓我們悄悄拿錢買鎖算了;還揚言說,若老闆在這兒,恐怕我不僅要花錢賠鎖,而且還會爲此吵架,沒有兩個小時吵不完——現在已不是十塊錢的問題了,而是事關我的人品、他的態度。

既然話說到這份兒上,不見老闆是不行了;且看老闆何許人也。

老闆就在院子裏。老公去年帶着兒子在這兒學游泳,跟老闆也算熟人了。見面之後,工作人員先告知原委,他的要求合情合理,似乎沒毛病;接下來,老闆開始跟我們擺同一套說辭。期間我和老公幾次欲求辯解,都被老闆一句“聽我說完……你看是不是這個理”打斷。一位旁觀的男士,看明白了原委,從中勸解我們。我才得以向老闆說起上次鎖被錯開的事,老闆大手一揮“一個地方鎖買的多了,能打開也正常!”又說他相信我記得清楚櫃門,只是鎖到哪兒去了?是啊,我的鎖去哪兒了?我百口莫辯。

根據上次母女倆一把鑰匙打開好幾把鎖的事例,還有老闆親口說的小孩們多次忘記櫃門、放錯東西的情況,我們分析:會不會有人拿鑰匙開鎖時,因忘記櫃門無意間錯開了我的櫃子(上次母女倆一把鑰匙開多把鎖的佐證,鎖有錯開率),然後把鎖交了或者換到別的櫃門上,才造成今天的變故——可老闆此刻,只承認鎖有錯開率,卻不相信後面的假設:就算人家開錯了一次,他也不會把鎖平白無故扔了!——可是老闆,萬一有小孩鬧着玩,打開發現不對,把鎖放一邊兒弄混了呢?老闆自然不信這樣的話,只是大手一揮,讓工作人員給我重新拿把鎖,十塊錢算了,大家都不再糾結這件事!

很快,工作人員給我送來一把鎖;待會兒16號櫃子主人出來打不開鎖,讓我解釋清楚換鎖原因。唉,弄到底,彷彿是我爲了區區十塊錢在這兒糾纏不清,敢情我就是個糊塗蛋呀!

跳進游泳池,覺得水比以往更冷了。本來稍有體悟的蛙泳姿勢,今天也沒心情練習了。躺在水面上平復一下心情,回想整個事件來龍去脈,始終不明白我的那把鎖,它躲到哪兒去了?

時間不早了,早來的人們陸續離開泳池。眼看泳池裏不再有其他女生,那個16號櫃子的主人,想必出去了吧?我連忙走進更衣室,詢問哪位是16號櫃主;兩個小姑娘懵懂地看着我,說她們剛纔用了16號櫃子。可是此刻,櫃門已經打開:我又懵了!經再三確認,她們就是拿着原來的鑰匙,打開了已經替換的另一把鎖!得知她們衣物完好無損,我才如釋重負。

回家時,老公把我和他的鎖一起,堅決還給老闆,寧可虧掉十塊錢,不落佔他便宜的名聲。同時,把16號櫃門“舊鑰匙開新鎖”的事告知老闆,只是不知做何感想?

回到家裏,我開始反省自己:

第一,不該在外人面前輕易流淚。

第二,上次不該把鎖留在櫃門上。明知有漏洞還心存僥倖,這下碰了一鼻子灰。

第三,說不清的事兒,就不要再說,沉默是金。

第四,8月17日下午,我就不該來游泳!

無獨有偶。8月23日下午,我陪老公又來此處游泳。買鎖,換衣,鎖櫃門;櫃子裏赫然躺着一把鎖,鎖是開着的,上面沒有鑰匙。游泳完畢,回家時,老公讓我拿來那把丟棄在櫃子裏的鎖,說明情況,一併交給老闆。——不知又該做何感想?

用老公的話說,其實老闆對整個事件心知肚明,只是嘴上不能承認自己內部管理混亂。如此而已。

傷心之地,不可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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