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晚上十點半,鬧鐘會響起,家裏那位不解,晚上定什麼鬧鐘?我說是用它提醒自己該睡覺了。
做這個決定,是自己白天太困了,尤其是上午,學習狀態等於零。
現在,晚上倒在牀上,一不留神不是睡着了,而是被手機偷走了時間。
時間很寶貴的,我經常嚇唬室友說,就把明天當作最後一天來過,怎麼能不忙不緊張吶?
室友不屑一顧,也嗤之以鼻,大笑我有妄想症。
晚間碼字,一個不小心就會錯過要休息的最佳時間,然後再伴着熬不住刷會兒屏的臭毛病,自己的睡眠時間自然就縮短了。
所以,我把晚間碼字日記的事兒挪了,挪到白天來,能碼幾個字就算幾個,不強求。
但是一個事要堅持做。我願意期待看第二十二天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