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 職責鏈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 Pattern)

Chain of Responsibility

  • 目的
  • 構造
  • 應用
  • 結論

目的

  • 禁止請求發送者同多個接收者的耦合。
  • 接收者鏈不斷傳遞請求直到能夠解決請求。

構造



  • Handler : 定義一個處理請求的接口.
  • ConcreteHandler : 處理它負責的請求,可以傳遞到下一個接收者。如果它可以處理該請求,則不會傳遞到下一個接收者,否則相反。
  • Client : 初始化請求。

應用

  • 一個或多個對象會處理一個請求,接收者應該先驗證請求是否可以處理。
  • 返回處理後的請求但是並不知道是那個接收者處理的。
  • 接收者集合需要動態指定先後順序。

結論

  • 降低耦合. 
  • 靈活地添加對象的職責.
  • 請求並不會保證一定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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