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中的22條法則

市場中的22條法則
 
 
 
 1、領袖法則(Law of Leadership)

擁有一件產品,並且佔據市場中的領袖位置,要比說服他人“你有一個比目前市場上第一的產品還要好的產品”容易得多。衆所周知,阿姆斯特朗是第一個在月球上行走的人,那麼又有多少人知道第二個在月球上行走的人是誰呢?

2、類別法則(Law of Category)

未能第一個進入某類市場也不必沮喪,在該市場中創造出一個新類別市場,使得自己成爲第一個就行了。IBM在計算機市場上佔據第一的位置後,還有大量的公司進入,但是,他們是在計算機市場中創建了一些新的類別,使得自己在新的市場上成爲第一。比如,戴爾是在計算機市場上第一個使用電話銷售方式的公司。

3、感知法則(Law of Perception)

許多人認爲,最優質的產品最終會贏得市場的勝利,但這僅僅是一個幻想。沒有最優的產品,優劣與否是相對的。可口可樂公司曾經做了一項20萬人的調查,對可口可樂、百事可樂和New Coke進行品嚐。結果可口可樂排名第三。但是可口可樂始終在市場上是第一品牌。因爲人們相信他們希望相信的事情,人們喝他們希望喝的飲料。市場是感知的戰爭,而不是產品的戰爭。

4、頭腦法則(Law of Mind)

贏得人心比贏得市場更重要。早期,五大個人電腦品牌依次是:Apple II、Commodore Pet、IMSAI 8080、MITS Altair 8800和Radio Shack TRS-80。顯而易見,Apple II是最簡單的,也是最容易記憶的。由此可見,在人們頭腦中佔據第一,比在市場中成爲第一要有效得多。

5、焦點法則(Law of Focus)

如果能使代表自己公司的一個詞彙深深植根於人們的頭腦中,那麼這個公司就可能非常成功。比如:寶馬——駕駛 ;沃爾沃——安全。公司通過將自己的業務或者特點濃縮成一個詞彙,這個詞彙就成爲了焦點。一旦某個詞彙在人們的頭腦中紮根,要改變它將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6、排他法則(Law of Exclusivity)

當你的競爭對手已經“擁有”某個詞彙時,企圖再把同一詞彙作爲自己的“焦點”是徒勞的。若干年前,市場研究表明:對於快餐業來說,最重要的特性是“快”,所以漢堡王決定以“更快”爲“焦點”發展自己的事業。但是市場研究中沒有說明:“快”這個詞彙已經屬於麥當勞了。結果,漢堡王的努力幾乎成了一場災難。

7、階梯法則(Law of Ladder)

不能在市場上佔據第一,並不意味着最終的失敗。因爲人們做出購買決定時,頭腦中總有一個產品次序。如果產品X、Y、Z分別對應同一類型市場的第一、第二和第三的話,那麼X、Y、Z對應的市場佔有率通常在4□2□1左右。企業在開始一個市場計劃之前,應首先問自己:在人們的心目中,我們到底處在哪一個梯級上,抑或根本不在這個市場梯級上。然後再確認市場計劃與企業在該市場上所處的梯級相適應。

8、二元法則(Law of Duality)

一個新的市場類別出現時,對應的階梯上可能有很多梯級。但從長遠來看,最終該階梯上將只有兩個梯級。在膠捲市場是柯達和富士;在汽車租賃市場是Hertz和Avis。

9、對立法則(Law of Opposite)

有太多的NO.2希望能晉身爲NO.1,這是不對的,他們應該將自己定位成與NO.1不同的東西,並努力成爲NO.1的替代品。換句話說,如果你想與市場上的領袖品牌抗衡,首先就要充分認識到領袖的優勢和弱勢,並將其弱勢轉化爲自己的優勢。

10、細分法則(Law of Division)

正如培養基中的變形蟲能夠分裂一樣,整個市場可以被看作一個不斷擴張的不同類型市場的海洋。很多人認爲市場的長遠趨勢是合併,而不是細分,這是錯誤的。

11、遠景法則(Law of Perspective)

短期內,降價銷售能夠提高銷售額,但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降價銷售從長遠看會降低公司的產品銷量和市場佔有率,因爲它告訴人們:只有降價銷售時達成的交易纔是合適的。當降價停止時,人們就會避而遠之。市場不是業餘者的遊戲。當你因爲短期效應而興奮時,長期效應的陰影卻正在逐漸擴散。

12、擴張法則(Law of Line Extension)

就像一個書櫥或者衣箱,你在不知不覺中就把它塞滿一樣,當一個公司試圖向所有顧客提供所有可能的商品時,它就會逐漸陷入困境。

多即是少,產品線越長,賺取的錢就越少;少即是多,如果一個公司希望長久地發展,那就應該集中於少數產品之上,以便穩固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

13、捨棄法則(Law of Sacrifice)

如果你希望獲得成功,必須學會捨棄一些東西,使自己的精力集中在能夠成爲“領袖”的產品上。 對企業來說,有三種東西可以捨棄:

第一個可以捨棄的是產品線。對於一個公司而言,擁有全部的產品線是非常奢侈的想法。

第二個可以捨棄的是目標市場。由於可口可樂是領袖品牌,所以百事可樂捨棄了除年輕人之外的其他市場,將自己定位爲年輕人的可樂。

第三個可以捨棄的是“應激反應”,因爲你是不可能迴應所有的市場變化而做出變化的。

事實證明,幸運和機會只會落在那些懂得捨棄的人身上。

14、特徵法則(Law of Attributes)

對於產品來說,某些特徵可能較其他的特徵來說更爲重要,人們在決定購買時,會更看重這些特徵。因此,企業應該儘可能地去擁有這類最重要的特徵。

Gillette幾乎主宰了世界的剃刀市場。當一家小公司生產出“可隨意使用” 的剃刀時,Gillette沒有忽視它,而是生產了自己的可隨意使用剃刀,起名叫Good News。通過大規模的市場宣傳,Gillette贏得了這場競爭的勝利。

15、坦誠法則(Law of Candor)

這個法則實際只是證明一句古話:誠實是最好的策略。Scope曾經憑一種味道比較好的漱口水進入由Listerine主導的市場。面對挑戰,Listerine不但承認自己的漱口水味道差,還承認人們實際上非常討厭這個味道。但這恰恰樹立了Listerine漱口水的殺菌概念。人們相信,像Listerine這樣的漱口水必然能殺死更多的細菌,結果Listerine終於贏得了更大的市場。

16、一擊法則(Law of Singularity)

你的競爭對手往往有一個最薄弱的地方,你的最大任務就是集中優勢力量對準這個軟肋,發出致命一擊。

17、不可預見法則(Law of Unpredictability)

沒有人能準確地預見未來,市場計劃也不能。從多數情況來看,市場研究只能很好地分析過去,新的思想和概念則幾乎是不可能通過分析得到的。

18、成功法則(Law of Success)

自負是成功的最大敵人,客觀纔是市場所需要的東西。當一個產品成功後,公司往往會認爲品牌是該產品成功的關鍵原因。而事實上,並不是品牌使產品獲得成功,成功源於正確、適當的市場策略。

明智的市場人員會將自己與客戶聯繫在一起來考慮問題,而不是將自己的主觀想法強加在市場環境之上。一般情況下,公司越大,管理層就越容易遠離市場一線,這可能是限制公司成長的重要因素之一。

19、失敗法則(Law of Failure)

承認錯誤但不改正它是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斷地重複某些錯誤。正像沃爾瑪首席執行官在《商業週刊》中所說的:“我們應該處罰的是那些重複犯同樣錯誤的人。”

20、過度宣傳法則(Law of Hype)

發展順利時,一個公司是不需要過分的宣傳的。過度的宣傳往往不是預示着某一產品將獲得成功,而是宣告現存的產品已經過時。

21、跟進法則(Law of Acceleration)

潮流和趨勢是不同的概念。潮流就像大海中的波濤,壯觀但來去匆匆,伴有許多的泡沫;而趨勢像是潮汐,潛移默化,實實在在,卻力量驚人。

企業常常將潮流當成趨勢,結果導致嚴重的失敗。

22、資源法則(Law of Resources)

如果沒有資金,即便是世界上最好的創意也毫無用處。市場是在人們頭腦中進行的競爭遊戲。你需要資金使你的想法進入人們的頭腦,你還需要資金使你的想法根植在人們的頭腦中。所以,你需要做的是,利用你的想法獲得資金,而不是純粹地憑藉市場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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