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去了一個小公司面試前端,被”坑”的體無完膚了…,來分享一下這道題
一道js面試題,當時面試時完全說了一個相反的結果
var a = { n : 1};
var b = a;
a.x = a = {n: 2};
alert(a.x);
alert(b.x);
結果是這樣的:
undefined
[object Object]
其實這類問題很容易理解,只需要記得變量只是對象的引用,變量並不是對象本身。
- 取值的時候順着變量找到對象;
- 賦值的時候則改變變量的指向。
所以
- 對於 var a = {n: 1},想象一個對象 {n: 1} 放地上,用 a 指着它;
- var b = a 就是 b 順着 a 找到 {n: 1},兩者同時指着它;
a.x = a = {n:2} 左往右看,
1.a.x 是對 a 取值,順着 a 找到 {n: 1},再找到其 x 屬性等待賦值,
2.第二個 a 本應是取值,但右邊有 = 所以繼續變成了賦值操作,a 指向 {n:2},
3.a = {n:2} 返回 {n:2},給了等待賦值的 {n: 1}.x;alert(a.x),順着 a 找到 {n:2},因爲在 3.2 中 a 改變了指向,而 {n: 2} 沒有 x 屬性;
- alert(b.x),順着 b 找到 {n: 1},{n: 1}在 3.1 得到了 x,順着 x 找到了 {n: 2}。
答案參考:https://segmentfault.com/q/1010000011462692?_ea=2643381
另一個面試題,是 this在箭頭函數和普通函數中的情況
參見: 深入理解 this, http://blog.csdn.net/yangbingbinga/article/details/61424363
轉自:http://blog.csdn.net/yangbingbinga/article/details/6142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