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配置項測試要點

軟件配置項內容包括:功能測試、性能測試、外部接口測試、餘量測試和邊界測試,必要時,應包括人機交互界面測試、強度測試、可靠性測試、安全性測試、恢復性測試、安裝性測試、互操作性測試、敏感性測試等內容。

 

1 功能測試

       功能測試是對軟件需求規格說明中的功能需求項逐項進行測試,以驗證其功能是否滿足要求,功能測試一般需進行:

1) 每一個軟件功能應被一個測試用例或一個認可的異常所覆蓋,對大的功能應進一步分解爲更細的功能,使測試用例可以直接和功能對應;

2)用基本數據類型和數據值測試;

3)用一系列合理的數據類型和數據值運行,測試超負荷、飽和及其它“最壞情況”的結果;

4)用假想的數據類型和數據值運行,測試排斥不規則輸入的能力;

5)每個功能的合法邊界和非法邊界值都應被作爲測試用例;

6)應考慮軟件功能對操作模式、運行環境、運行狀態、狀態轉換、運行時間等的覆蓋要求;

7)對於在需求規格說明中沒有指明,而在用戶手冊、操作手冊中表明出來的每一功能及操作,都應有相應測試用例覆蓋。

 

2 性能測試

      性能測試是對軟件需求規格說明中的性能需求逐項進行的測試,以驗證其性能是否滿足要求。性能測試一般需進行:

1)測試程序在獲得定量結果時程序計算的精確性(處理精度)。

2)測試程序在有速度要求時完成功能的時間(響應時間);

3)測試程序完成功能所能處理的數據量;

4)測試程序各部分的協調性、如高速、低速操作的協調;

5)測試軟/硬件中因素是否限制了程序的性能;

6)測試程序的負載潛力;

7)測試程序運行佔用的空間。

 

 

3 外部接口測試

1)檢查信息接口的格式及內容;    

2)對輸入/輸出接口做正常和異常情況的測試。

 

 

4 人機交互界面測試

1) 測試操作和顯示與需求規格說明中的一致性和符合性;

2)以非常規操作、誤操作、快速操作來檢驗界面的健壯性;

3)測試對錯誤命令或非法數據輸入的檢測能力與提示情況;

4)測試對錯誤操作流程的檢測與提示;

5)如果有用戶手冊或操作手冊,應對照手冊逐條進行操作和觀察。

 

4 強度測試

      強度測試是強制軟件運行在不正常到發生故障的情況下(設計的極限狀態到超出極限),檢驗軟件可以運行到何種程度的測試。強度測試一般需進行:

1)性能的強度測試;

2)降級能力的強度測試;

3)系統健壯性測試;

4)系統飽和測試。

 

5 餘量測試

      測試軟件是否達到軟件需求規格說明中要求的餘量測試。若無明確要求時,一般至少留有20%的餘量。根據測試要求,餘量測試一般需提供:

1) 全部存儲量的餘量;

2) 輸入、輸出及通道的餘量;

3) 功能處理時間的餘量。

 

6 可靠性測試

 

7 安全性測試

 

8 恢復性測試

1)探測錯誤功能的測試;

2)在故障發生時能否保護正在運行的作業和系統狀態的測試;

3)能否切換或自動啓動備用硬件的測試;

4)在系統恢復後,能否從最後記錄下來的無錯誤狀態開始繼續執行作業的測試;

 

9 邊界測試

1)軟件的輸入域或輸出域的邊界或端點的測試;

2)狀態轉換的邊界或端點的測試;

3)功能界限的邊界或端點的測試;

4)性能界限的邊界或端點的測試;

5)容量界限的的邊界或端點的測試。

 

10 安裝性測試

     安裝性測試是對安裝過程是否符合安裝規程的測試,以發現安裝過程中的錯誤。安裝性測試一般需進行:

1)不同配置下的安裝和卸載測試;

2) 安裝規程的正確性測試。

 

11 互操作性測試

1)必須同時運行兩個或多個不同的軟件;

2)軟件之間發生互操作。

 

12 敏感性測試

      敏感性測試是爲發現在有效輸入類中可能引起某種不穩定或不正常處理的某些數據組合而進行的測試。一般需進行:

1)發現有效輸入類中可能引起某種不穩定的數據組合的測試;

2)發現有效輸入類中可能引起某種不正常處理的數據組合的測試;

 

測試充分性要求:

1)軟件需求規格說明書中明確和隱含的需求(包括功能、性能、接口、質量要求等)的覆蓋率應達到100%覆蓋

2)對於A、B級軟件應在基於需求測試的基礎上,開展源程序的覆蓋範圍分析,要求對源程序的語句、分支覆蓋率均達到100%;

3)對於用高級語言編制的A、B級嵌入式軟件,應開展目標碼的覆蓋範圍分析,要求對目標碼的語句、分支覆蓋率均達到100%;

4)對由於測試條件覆蓋不到的語句和分支,須逐一進行分析和確認,提供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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