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積分
第二類換元法
設x=ψ(x) 是單調的、可導的函數,並且ψ′(x)≠0 ,又設f[ψ(x)]ψ′(x) 具有原函數。則有換元公式
∫f(x)dx=[∫f[ψ(t)]ψ′(t)dt]t=ψ−1(x)
其中
ψ−1(x) 是
x=ψ(t) 的反函數。
定理一:
如果函數f(x) 再區間[a,b] 上連續則積分上限的函數
ϕ(x)=∫xaf(x)dt
在
[a,b] 上可導,並且他們的導數
(a≤x≤b)
ϕ′(x)=ddx∫xaf(x)dt
定理一用到了微分中值定理
定理二
如果函數f(x) 再區間[a,b] 上連續,則函數
ϕ(x)=∫xaf(x)dt
就是
f(x) 在[a,b]上的一個原函數。
分佈積分公式
∫μν′=μν−∫μ′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