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阶低级 - 《 Java 核心》- 4.1 对象和类 - 修改0次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概述

  • 传统的结构化程序设计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过程(即算法)来求解问题,一旦确定了这些过程,就要开始考虑存储数据结构的方式,也就是说算法是第一位的,数据结构是第二位的。
  • 而 OOP 却调换了这个顺序,将数据放在第一位,然后再考虑操作数据的算法。

1、类

  • 由类构造(construct)对象的过程称为创建类的实例(instance)。
  • Java 库中已经提供了几千个类,可以用于解决很多通用问题,但有时需要创建自己的类来解决实际问题。
  • 从形式上看,所谓的封装不过是将数据和行为组合在一个包中,实现封装的关键是绝对不能让类中的方法直接访问其他类的实例域。
  • OOP 的另一个原则让用户自定义 Java 类变得轻而易举,这就是:可以通过扩展一个类来建立另一个新的类,称为继承。

2、对象

对象的三个主要特征:
1、对象的行为:能做什么事
2、对象的状态:对象是什么样子的
3、对象的标识:当行为和状态都一样傻傻分不清时,如何区分对象

3、识别类

  • 对于学习 OOP 的初学者来说,首先从设计类开始,然后再往每个类中添加方法。
  • 识别类的简单方法是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寻找名词,而方法对应着动词。

4、类之间的关系

最常见的关系有:
1、依赖(”uses-a”)
2、聚合(”has-a”)
3、继承(”is-a”)

  • 一个类的方法需要操纵另一个类的对象,即一个类的方法需要从另一个类的对象打探点消息或者搞点小动作,我们就说一个类依赖于另一个类。
  • 聚合意味着类 A 的对象包含着类 B 的对象
  • 继承是一种用于表示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父类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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