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ire在提交舊金山聯邦區法院的辯護詞與反訴狀中否認了雅虎的指控,並要求法庭不予支持雅虎的訴訟請求。
Xfire同時也提起了自己的訴訟請求,稱雅虎的舉動旨在將Xfire排擠出局,或迫使Xfire以遠遠低於市場的價格向雅虎提供技術許可,甚至將公司賣給雅虎。
Xfire表示,雅虎在提起訴訟前並沒有按照慣例向其致函要求“暫停或中止”某種技術的使用請求。Xfire要求雅虎就自身不正當的商業行動對Xfire造成的損失提供賠償。
雅虎發言人沒有就此發表任何評論。
Xfire是一家迅速成長起來的多人PC視頻遊戲提供商,廠址位於加利福尼亞Menlo Park,由Draper Fisher Jurvetson和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投資建立。
雅虎在訴狀中指控Xfire的在線通訊服務侵犯了雅虎前員工Chris Kirmse參與開發的技術,Chris Kirmse離開雅虎後投奔Xfire旗下。雅虎稱,Kirmse began到了Xfire之後開發、測試並提供的即時通訊技術與雅虎所擁有的技術別無二致。
Xfire表示2004年營收不低於7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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