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測試的常識

軟件測試的常識

軟件開發和使用的歷史已經留給了我們很多由於軟件缺陷而導致的巨大財力、物力損失的經驗教訓。這些經驗教訓迫使我們這些測試工程師們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檢測措施來檢測未發現的隱藏的軟件缺陷。

生產軟件的最終目的是爲了滿足客戶需求,我們以客戶需求作爲評判軟件質量的標準,認爲軟件缺陷( Software Bug )的具體含義包括下面幾個因素:

•  軟件未達到客戶需求的功能和性能;

•  軟件超出客戶需求的範圍;

•  軟件出現客戶需求不能容忍的錯誤;

•  軟件的使用未能符合客戶的習慣和工作環境。

考慮到設計等方面的因素,我們還可以認爲軟件缺陷還可以包括軟件設計不符合規範,未能在特定的條件(資金、範圍等)達到最佳等。可惜的是,我們中的很多人更傾向於把軟件缺陷看成運行時出現問題上來,認爲軟件測試僅限於程序提交之後。

在目前的國內環境下,我們幾乎看不到完整準確的客戶需求說明書,加以客戶的需求時時在變,追求完美的測試變得不太可能。因此作爲一個優異的測試人員,追求軟件質量的完美固然是我們的宗旨,但是明確軟件測試現實與理想的差距,在軟件測試中學會取捨和讓步,對軟件測試是有百益而無一弊的。

下面是一些軟件測試的常識,對這些常識的理解和運用將有助於我們在進行軟件測試時能夠更好的把握軟件測試的尺度。

•  測試是不完全的(測試不完全)

很顯然,由於軟件需求的不完整性、軟件邏輯路徑的組合性、輸入數據的大量性及結果多樣性等因素,哪怕是一個極其簡單的程序,要想窮盡所有邏輯路徑,所有輸入數據和驗證所有結果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說求兩個整數的最大公約數。其輸入信息爲兩個正整數。但是如果我們將整個正整數域的數字進行一番測試的話,從其數目的無限性我們便可證明是這樣的測試在實際生活中是行不通的,即便某一天我們能夠窮盡該程序,只怕我們乃至我們的子孫都早已作古了。爲此作爲軟件測試,我們一般採用等價類和邊界值分析等措施來進行實際的軟件測試,尋找最小用例集合成爲我們精簡測試複雜性的一條必經之道。

•  測試具有免疫性(軟件缺陷免疫性)

軟件缺陷與病毒一樣具有可怕的 “ 免疫性 ” ,測試人員對其採用的測試越多,其免疫能力就越強,尋找更多軟件缺陷就更加困難。由數學上的概率論我們可以推出這一結論。假設一個 50000 行的程序中有 500 個軟件缺陷並且這些軟件錯誤分佈時均勻的,則每 100 行可以找到一個軟件缺陷。我們假設測試人員用某種方法花在查找軟件缺陷的精力爲 X 小時 /100 行。照此推算,軟件存在 500 個缺陷時,我們查找一個軟件缺陷需要 X 小時,當軟件只存在 5 個錯誤時,我們每查找一個軟件缺陷需要 100X 小時。實踐證明,實際的測試過程比上面的假設更爲苛刻,爲此我們必須更換不同的測試方式和測試數據。該例子還說明了在軟件測試中採用單一的方法不能高效和完全的針對所有軟件缺陷,因此軟件測試應該儘可能的多采用多種途徑進行測試。

•  測試是 “ 泛型概念 ” (全程測試)

我一直反對軟件測試僅存在於程序完成之後。如果單純的只將程序設計階段後的階段稱之爲軟件測試的話,需求階段和設計階段的缺陷產生的放大效應會加大。這非常不利於保證軟件質量。需求缺陷、設計缺陷也是軟件缺陷,記住 “ 軟件缺陷具有生育能力 ” 。軟件測試應該跨越整個軟件開發流程。需求驗證(自檢)和設計驗證(自檢)也可以算作軟件測試(建議稱爲:需求測試和設計測試)的一種。軟件測試應該是一個泛型概念,涵蓋整個軟件生命週期,這樣才能確保週期的每個階段禁得起考驗。同時測試本身也需要有第三者進行評估(信息系統審計和軟件工程監理),即測試本身也應當被測試,從而確保測試自身的可靠性和高效性。否則自身不正,難以服人。

另外還需指出的是軟件測試是提高軟件產品質量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軟件測試是提高產品質量最直接、最快捷的手段,但決不是一個根本手段。

•  80-20 原則

80% 的軟件缺陷常常生存在軟件 20% 的空間裏。這個原則告訴我們,如果你想使軟件測試有效地話,記住常常光臨其高危多發 “ 地段 ” 。在那裏發現軟件缺陷的可能性會大的多。這一原則對於軟件測試人員提高測試效率及缺陷發現率有着重大的意義。聰明的測試人員會根據這個原則很快找出較多的缺陷而愚蠢的測試人員卻仍在漫無目的地到處搜尋。

80-20 原則的另外一種情況是,我們在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系統實現階段的複審,測試工作中能夠發現和避免 80% 的軟件缺陷,此後的系統測試能夠幫助我們找出剩餘缺陷中的 80% ,最後的 5% 的軟件缺陷可能只有在系統交付使用後用戶經過大範圍、長時間使用後纔會曝露出來。因爲軟件測試只能夠保證儘可能多地發現軟件缺陷,卻無法保證能夠發現所有的軟件缺陷。

80-20 原則還能反映到軟件測試的自動化方面上來,實踐證明 80% 的軟件缺陷可以藉助人工測試而發現, 20% 的軟件缺陷可以藉助自動化測試能夠得以發現。由於這二者間具有交叉的部分,因此尚有 5% 左右的軟件缺陷需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發現和修正。

•  爲效益而測試

爲什麼我們要實施軟件測試,是爲了提高項目的質量效益最終以提高項目的總體效益。爲此我們不難得出我們在實施軟件測試應該掌握的度。軟件測試應該在軟件測試成本和軟件質量效益兩者間找到一個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就是我們在實施軟件測試時應該遵守的度。單方面的追求都必然損害軟件測試存在的價值和意義。一般說來,在軟件測試中我們應該儘量地保持軟件測試簡單性,切勿將軟件測試過度複雜化,拿物理學家愛因斯坦的話說就是: Keep it simple but not too simple 。

•  缺陷的必然性

軟件測試中,由於錯誤的關聯性,並不是所有的軟件缺陷都能夠得以修復。某些軟件缺陷雖然能夠得以修復但在修復的過程中我們會難免引入新的軟件缺陷。很多軟件缺陷之間是相互矛盾的,一個矛盾的消失必然會引發另外一個矛盾的產生。比如我們在解決通用性的缺陷後往往會帶來執行效率上的缺陷。更何況在缺陷的修復過程中,我們常常還會受時間、成本等方面的限制因此無法有效、完整地修復所有的軟件缺陷。因此評估軟件缺陷的重要度、影響範圍,選擇一個折中的方案或是從非軟件的因素(比如提升硬件性能)考慮軟件缺陷成爲我們在面對軟件缺陷時一個必須直面的事實。

•  軟件測試必須有預期結果

沒有預期結果的測試是不可理喻的。軟件缺陷是經過對比而得出來的。這正如沒有標準無法進行度量一樣。如果我們事先不知道或是無法肯定預期的結果,我們必然無法瞭解測試正確性。這很容易然人感覺如盲人摸象一般,不少測試人員常常憑藉自身的感覺去評判軟件缺陷的發生,其結果往往是把似是而非的東西作爲正確的結果來判斷,因此常常出現誤測的現象。

•  軟件測試的意義 - 事後分析

軟件測試的目的單單是發現缺陷這麼簡單嗎?如果是 “ 是 ” 的話,我敢保證,類似的軟件缺陷在下一次新項目的軟件測試中還會發生。古語說得好, “ 不知道歷史的人必然會重蹈覆轍 ” 。沒有對軟件測試結果進行認真的分析,我們就無法瞭解缺陷發生的原因和應對措施,結果是我們不得不耗費的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來再次查找軟件缺陷。很可惜,目前大多測試團隊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測試報告中缺乏測試結果分析這一環節。

結論:

軟件測試是一個需要 “ 自覺 ” 的過程,作爲一個測試人員,遇事沉着,把持尺度,從根本上應對軟件測試有着正確的認識,希望本文對讀者對軟件測試的認識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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