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or 5+5(論團隊組建)

如果新組建的團隊中要配備兩名android開發,需要招聘人員,人員招聘有兩種方案:

第一種:

         1個七年工作經驗,年薪要求是24萬,再加1個三年工作經驗,年薪要求是16萬

第二種:

         兩個五年工作經驗的,年薪各要求各20萬

 

24+16=20+20,人力成本一樣,大家會選擇哪種方案?

我個人偏向第一個方案,3年工作經驗有衝勁,且有一定的經驗,可以帶動團隊的工作氛圍,但由於工作經驗不足,不能解決技術難度大的問題,技術方案的考慮不周全,這時就可以讓7年工作經驗的擔任起救火隊員和導師的角色,有利建設階梯型團隊。

兩個五年的經驗水平相當,不具互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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