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數據平臺標準規範-數據接入

搞政府大數據平臺的,標準規範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內容,而且政府項目對標準規範貌似都特別看重,這是與做企業項目很大的不同。政府大數據平臺的標準規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制訂:

  • 數據接入,包括結構化、非結構化數據,以及實時、批量數據的接入匯聚;
  • 數據治理,包括數據質量、數據清洗融合、數據模型設計等;
  • 數據服務,主要是對應用、委辦局的數據支撐,包括數據文件、API接口等;
  • 數據安全,此處主要是通過數據脫敏、數據加密等手段對數據加工過程的各環節的安全保護。

那麼,具體到大數據平臺項目,標準規範應該寫點什麼呢?之前閱讀了不少關於大數據平臺、信息系統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等,同時結合與客戶的討論,我認爲在數據接入方面,標準規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編寫:

  • 標準規範的閱讀對象應該包括大數據平臺的技術人員、提供數據的各委辦局等;
  • 大數據平臺支持的數據接入類型,目前我所在的項目包括共享交換接入、業務系統庫表接入、文件格式接入、API接口接入等這幾類。在標準規範中要從總體上描述清楚這幾種接入類型的區別及適用場景;
  • 工作流程相關的模板,比如,對於庫表接入時,需要提供給委辦局的相關人員,模板中包括了需要對方提供的文件列表、填寫的對接參數等,這些模板可以指導相關的技術人員高效準確地收集到數據對接所需要的信息;
  • 平臺的技術接口,不同數據接入類型在實現對接時需要遵循的技術接口,在標準規範中可以詳細列出,比如,庫表接入需要開放的權限、文件格式所支持的格式及要求具備的內容、API接口的列表等。

以上是我能想到的對於數據採集標規範可以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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