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爲的提倡大家學雷鋒,絕不讓雷鋒喫虧

前不久網上傳了一個數字,說華爲的平均薪酬是47萬。後來我找華爲的朋友問了一下,他們說,沒有明確公佈這樣的數字,是大家根據華爲每年總的薪酬開支,除以華爲的總人數,算出來的數字。47萬,相當於每一個月工資是4萬塊錢。這是一個不低的數字。

  也是這時候,很多人意識到我們以前對華爲是有誤解的。差不多過去二十年,說到華爲就是狼性文化,敢打敢侵,很少講到華爲的薪酬問題。好像老闆會給員工注射精神嗎啡,雞湯喝下去,狼性就起來了。

  事實上,所謂的狼性文化,背後有很多東西在支撐它。我們看到的只是表象,背後到底是什麼讓華爲有這麼強的開拓精神,有這麼快的增長速度?所以,我今天特別想跟大家聊一聊華爲的錢。

  有人說這世界上有兩種人。絕大多數人都在掙錢,但是“錢”很有意思,錢上不寫個人的名字,也不留個人的照片,今天錢在你手裏,明天就到了別人手裏,它是用來流通的。只有極少數的人,他們跟錢的關係是把他們的名字和照片留在了錢上。

  最近跟華爲朋友接觸比較多,逐漸瞭解了華爲的這種特別強調企業核心價值,強調理想主義,強調產業報國等等這些我們聽起來很耳熟,甚至是聽起來有點不太願意聽的東西。但是,這些現象背後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大家忽略了錢對於華爲人的意義。

  很多老闆都會跟你講,工作不應該只是爲了掙錢,而是應該爲了一個事業,爲了一個理想。但是其實大家都明白,講理想,講價值觀、講奉獻精神,第一是不可持久的,第二其實也是自欺欺人的。

  一個組織要建立起來、凝聚起來,就像和麪一樣,麪粉和水都要有。僅僅用錢來堆,讓大家都爲了錢的話,這個組織很難有凝聚力,別的地方稍微比你多一點錢,大家就很快走了。所謂的理想,價值觀、文化這些東西太多,就像和麪的時候水太多一樣,也會缺乏凝聚力。

  所以在一個組織裏頭,有無相存,虛實相生,就是你能夠給員工實的東西。華爲在這兩方面都有強調,用任正非的話說,“我們提倡學雷鋒,但絕不讓雷鋒喫虧”。不讓雷鋒喫虧,其實就是說要有實實在在的利益。

  任正非還跟員工經常說,你們買房子要大一點,以後房子除了要住,還要曬錢。當然,每一個公司爲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讓已有的人才發揮最大的能量,都會想出一套方法激勵員工,這裏面肯定涉及到如何讓員工在金錢上得到更多的回報。

  任正非有很多過人之處,我覺得他最大的過人之處在於對人性的理解。一方面,他是一個理想主義者,同時他又是一個對人性有深切體察的人,他太懂得一個人的動力源泉在哪裏。接下來就要談到華爲如何讓員工得到他們的錢。

  我們經常說給員工“發”工資,但是“發”這個詞,在華爲幾乎聽不到,他們有專門的說法,不是“發”錢,而是“分”錢,甚至說分贓。這兩個字聽起來差別也不是那麼大,再說我們平時都習慣說發工資,也從來沒有聽說過分工資。但是,我仔細讀了華爲內部的一些分享,包括一些高管的內部講話以後,我發現“分錢”這個概念對於華爲來說非常重要。

  首先,“發”就是我們坐在一起“排排坐,喫水果”,還是由老師給你發水果喫;分水果就不一樣,面對這一堆水果,我們商量着把它分掉,用一個熟悉的互聯網的說法,前者是一點對多點,後者是多點對多點。

  這兩種方式,最終決定了一個組織的制度和文化的根本的差異。“發”錢是老闆把他手裏的錢,按照對你的評價,把錢給你;而“分”錢,你得到錢之前,是有發言權的。

  我們大家都知道華爲是全員持股的,當然不是說你一進去就有股份,而是說差不多工作一段時間之後,你就能夠擁有公司的股份。這還不足以說明華爲是一個“分錢”的文化,因爲如果是老闆、高管拿了大頭,把剩下的一小部分拿讓員工去持股,即使人人持股,得到的數量還是很少。

  一個華爲的朋友告訴我說他有個親戚在辦企業,聽到他在華爲工作,就說,能不能讓我到華爲去看一看,參觀學習一下,我特別想做成華爲這樣的公司。這個朋友告訴他的親戚,其實你不一定需要學華爲,你只看到華爲現在規模很大,成長很快,國際化程度很高,但是華爲的整個制度可能對很多公司來說是沒辦法做到的。

  比如說老闆的股份只佔到1.2%,多少人能夠做到?公司從一開始是你創立的,結果做到現在你只佔1.2%,很多老闆都覺得自己要佔到51%以上,才心裏頭踏實,才覺得自己的努力沒有白費。

  關於這點,任正非有一個非常誠實的說法,他說:如果我辦的是一家房地產公司,肯定不會這樣給別人分錢,肯定不會讓我的股份佔到這麼低,因爲做房地產開發的各種關係、資源都是我個人的,風險也是我一個人來承擔的,其他人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我幹嘛還要給大家分錢?

  但是,華爲是一家技術密集型公司,公司裏百分之八九十的人是技術的內行,任正非自己是外行,想獲得最前沿的技術,必須要聘用最優秀的人,從0到1,從無到有,做出各種技術和商業上的創新。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積極性高不高,就決定了整個公司能否存在。

  正是華爲所在產業的特性,以及華爲選擇了以技術突破作爲公司動力的成長路徑,讓它必須選擇“分錢”這種方式,讓人人都覺得我所幹的是在爲我自己幹,或者說公司利益跟我的利益是密切相關。任正非這樣做並不是因爲他多高尚,而是因爲公司的特性決定了他不得不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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