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理查寶鑑(頭腦風暴13)

1752年

既然國王與議會都覺得是時候變動我們的歷法,從1752年9月抽走11天,讓我們以後用1月1日作爲新年的開始,那麼過去發生的一些曆法變化的箇中緣由或許能滿足一點您的好奇心。

季節的變遷看起來是第一份曆法的制定緣由。人們自然想知道季節多樣性的起因,很快發現是由於太陽的遠近造成的;正因如此,在那個發光物完整運行一週,回到軌道上相同位置的這段期間被人們賦予了“年”的名稱。

因此“年”便以季節爲重要依據進行劃分,他們最關注的是每年的相同時段要與相同季節對應,也就是說,太陽在一年的開始應當總是在軌道上的相同位置;而且二者應當保持同步、運轉,再同時結束。

不同民族會通過不同的方式來體現,將一年的開始設定到黃道的不同位置,甚至運行時間也有所不同。所以有些年曆比其他的更準確,但是沒有一種是完全精確的;就是說,沒有一種曆法能夠與太陽的運行軌道的變化完全對應。

埃及人——或許我們該歸功於希羅多德,最早確立了年份。他們把一年劃分爲360天,一年12個月,每個月30天。

墨丘利神爲這種劃分增加了5天。據說古希臘哲學家泰勒斯以此爲基礎制定了希臘的年曆,儘管這一版本的年曆沒有在希臘全國流傳開來。猶太人、敘利亞人、羅馬人、波斯人,埃塞俄比亞人、阿拉伯人等等的年曆也不盡相同。

在實際生活中,考慮到天文學家在那個時代的地位,人們對計算太陽的軌跡抱有懷疑的態度也是無可厚非的。甚至狄奧多羅斯、普羅塔克和普林尼也讓我們確信埃及後來的歷法比起最初有了很大變化。

根據我們計算,太陽年,甚至說太陽完成穿越黃道的行程,迴歸出發位置的時間是365天5小49分鐘。不過,一些天文學家會少算幾秒或者是整整一分鐘,比如開普勒的計算結果是365天5小時48分57秒39毫秒,西奧羅是365天5小時48分,第谷·布拉赫算出的是365天5小時48分。

公曆年是每個民族用來計算時間流逝的一種曆法,或者可以認爲是僅有完整天數組成的迴歸年;小時和分鐘這樣的零頭都沒有計入,以便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容易計算時間。

因此迴歸年就是365天5小時49分;而公曆年則是365天。也因此爲了與天體運行同步,讓年曆保持準確,每4年就必須有一天是366天。如果每年的零頭恰好是6小時,那年曆的計算就永遠不會出錯了。

古羅馬的年曆由羅穆盧斯創立,只包含十個月份,即I、3月(March)有31天;II、4月(April)30天;III、5月(May)31天;IV、6月(June)30天;V、7月(July)31天;VI、8月(August)30天;VII、9月(September)30天;VIII、10月(October)31天;IX、11月(November)30天;X、12月(December)30天。總計304天,比公曆少61天。

因此按照羅穆盧斯年曆,每年開端含糊不清,並不能與季節準確對應;爲了消除這種不便,君主每年下令增加不少天數,讓節令能夠與第一個月對上號,但並不在曆法中添加這些天數,或者把它們單獨列作一個有名稱的月份。

努瑪·龐庇裏烏斯糾正了這種不規範的歷法,將前些年增加的那些天數當作兩個新月份,1月()和2月(),這樣努瑪的年曆就包含了12個月,分別是:I、1月,有29天;II、2月,28天;III、3月,31天;IV、4月,29天;V、5月,31天;VI、6月,29天;VII、7月,31天;VIII、8月,29天;IX、9月,29天;X、10月,31天;XI、11月,29天;XII、12月,29天。總計355天,比通用的太陽年少了10天,這樣一年的開端還是模糊而不確定。

不過努瑪希望自己的年曆和冬至吻合,於是下令每2年給2月增加22天,每4年增加23天,每6年增加22天,每8年增加23天。

但這條法則把事情弄複雜了,要找出新辦法來插入天數,於是人們不再是每8年增加23天,而只是增加15天;理應體恤民衆的大祭司辜負了信任,讓事情變得一團糟。羅馬年就這樣一直延續下去,直到朱利厄斯·凱撒對它進行改革,創造了儒略曆。

儒略年是一種太陽年,包括通用的365天,不過每四年有一年是366天,叫閏年。我們今天熟悉的儒略年各個月份的名字和順序,以及每個月的天數,早就開始使用了。

這樣儒略年每年的天文天數就是365天6小時,比真正的太陽年多出11分鐘,131年後就多出一整天。這一羅馬年也一直沿用到格歷高裏教皇的改革。

朱利厄斯·凱撒在訂立自己的年曆時,得到特意從埃及召來的著名數學家叫索西琴(Sosigenes )的協助。索西琴補上了有大祭司的錯誤而漏掉的67天,並把一年的開端定在冬至,就讓一年包括15個月或是445天,也因此曾經被稱爲“糊塗年”。

直到16世紀中葉,這種曆法在所有的基督教國家中都使用過,有幾個國家用的還要久,知道開始採用格里高利曆(即公曆),其中包括瑞典、丹麥和英國,英國到第二年9月2日才停止使用。

格里高利曆把儒略曆的規範做了如下改變:原來是每100年有一次閏年,現在按新曆法是3年是普通年,只有第4年是閏年。

儘管儒略曆11分鐘的誤差微不足道,但年復一年,積少成多。從凱撒修正年曆以來,已經積累13天,春秋分的定位因此受到很大幹擾。爲改正這一還在延續的偏差,格利高利教皇十三世召集他那個時代權威的天文學家協商如何修正。他們拋棄尼斯議會定下的十天,使春秋分各歸其位,這樣10月5日變成了10月15日。

到1700年,十天的錯誤變成了十一天。爲防止進一步的混亂,德意志這個新教國家接受了格利高裏糾正法,1752年英格蘭也接受了這一曆法。

不過格里高利曆也並非盡善盡美,我們可以看到,在400年裏,儒略曆的誤差已累計3天1小時20分,但格里高利曆只解決了三天,因此這400年裏會多出1小時20分,7200年後達一天。

至於一年的開端,英格蘭從前按法律從3月25日記天使報喜日算起,雖然歷史上都從1月1日算起。意大利和德意志都從1月1日算起,我們國家(美國)從現在起也一樣,國會法案宣佈1752年的第一天是1月份的第一天。

在我們通過這個法案後,英國教友會在倫敦舉行的年會上同意向他們的友邦提議遵守這個法案,去除9月11天,並且以後都應以1月的第一天爲開端,此後被稱呼並寫作“第一月”,其他月份也按順序類推,9月就是第九個月,12月就是第12個月。

這項國會法案包含有很多的重要內容,專門推廣到英屬各殖民地。爲讓公衆滿意,我將做詳細解釋。按舊曆看,這個新年的確是我們以前從未有過,以後再也看不到的新年,在它來臨之際,祝願所有好心的讀者幸福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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