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目標131(200217)

一、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也別要求別人做到。
這個話是對的。或者,可以說,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要求別人做到,是不恰當的。
這個道理,不管是在陌生人之間,親人之間都是如此。
二、我自己到底有沒有想法?
不能完整地講出自己的計劃。堅持不了自己做的決定。
自己的前行到底是在自己走,還是在被時間推?
三、當做什麼的時候,覺得時間沒有白白流走?
之前的時間粒度是半小時,現在的時間粒度直接就是一整天。
曾經以爲的浪費時間,現在成了生活代價。
四、優勢的利用也可能成爲自己做事情的一種最易選擇,但它可能不是最好的。
比如,我因爲自己的懶惰和沒有計劃,花費一個多小時,騎自行車在西安的街道狂奔。稍微精緻一點的人,是不會做這種事情的。因爲自己仗着自己能騎這麼長時間,就不顧時間的花費和戴着口罩大口喘氣的難受以及回到房子之後的雙腿痠爽。這其實有點蠢。
有一個人,我總是能記得他。那是大三的時候,和同學去快遞公司幹兼職,上夜班,掃描快遞和分揀快遞。裏面上班的,除了這些幹兼職的學生,大多是本地的一些人。其中有一個本地的人,他最累,被使喚的最多,然而能夠看得出,他是樂意且驕傲的。從他鄙視那位拿東西沒他多的同村人的眼神和各種傲慢的自言自語中,我和同學都有這樣的印象。
我覺得這樣的人,只能是個好乾活兒的。適合做一個好的狗腿子。不知道有沒有看過電視劇《濟公》中的那個狗腿子,其實這樣的人很多。
其實,我自己那樣大半夜地騎着車,跟這樣的人有一點相似,就是太過“二”了。
這其實引出了另外的一個話題:不會照顧自己的人,怎麼照顧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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