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8章; 以弗所書2章

列王紀上8章

感動的經文:國中若有饑荒、瘟疫、旱風……你的民以色列,或神衆人,或是一人,自覺有罪,向這殿舉手,無論祈求什麼,禱告什麼,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王上8:38-39)

神是赦罪的神。從這段經文中,我領受到兩點。第一,通過聖經的啓示,瘟疫的出現常常是因爲人犯了罪,所以我們需要向神認罪悔改,神有赦罪的恩典,他必赦免我們的罪。

第二,所羅門王爲百姓禱告。如果一個國家的權柄敬畏上帝,是其百姓的祝福。同時,所羅門王在他的禱告中提到了人犯罪的四種情況,得罪鄰舍,天閉塞不下雨,災禍疾病,遭遇擄掠,因爲神的話語是永恆的,所羅門王所提及的罪,仍在對我們作出警示。

以弗所書2章

感動的經文: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的和心中的喜好去行,本爲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2:3)

神是揀選我們的神,神是救贖我們脫離罪惡過犯的神。當我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我們的行事爲人是按照世界的法則行的,然而我們生命的改變是因爲神揀選了我們。通過神的話語,我們的生命被更新。所以,我們的改變並不是我們自己的成就,應該把神當得的榮耀歸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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