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簡化後的模型能夠對現實世界有益?—1、因果關係的神鬼解釋路徑

可能現代科學已經不那麼一樣了,但是科學在其誕生時基本上都在使用簡化的模型。以牛頓爲例,爲什麼那種根本不存在的理想化模型所推演出來的理論,能夠對人類的進步起到那麼強大的作用呢?這個問題從昨天開始縈繞心頭。
不管是哪種研究路徑,內嵌在人類基因裏的衝動,總是希望去尋找因果關係。如果我們假設這個預設是準確的,作爲人類內在的衝動,人類歷史上曾經嘗試了多種方法去進行解釋。其中神鬼解釋路徑應當是最先出現的。
出於溫飽的需要,人類首先試圖去尋找的,就是自然界中的因果關係。因此,如果我們去看最早的文獻記載,很大一部分都是試圖去揭示自然界的因果關係,以及人類做什麼能夠將其意願內嵌到上述因果關係中:爲什麼會打雷下雨?我們應該如何做才能夠影響上天的動作?第一個問題其實是爲第二個問題服務的。祖先們對於現象的關心,更多的只是出於對自身溫飽的在意。
於是,祭祀開始出現。以中國爲例,祖先們認爲,打雷下雨都是有相應的神在操控着的。而這些神(還包括已經逝去的祖先)有着與人近似的性格、口味與思維方式。這是對第一個問題的迴應。並且,如果我們在人世間的一些特殊動作,可以對神生活的地方產生影響。比如,如果將神的牌位或其塑像擺在基座上,並在其下襬上案臺,並在案臺上擺着祭品,同時燃上香,神就可以聽到人的語言,並且在沒人的時候來享受祭品(至於祭品是直接Copy到天界或冥界,還是神需要到人間來享受,這個機制就不大清楚了)。這是對第二個問題的一種迴應。
雖然沒有研究過,但可以合理想像的是,祖先們對於祭祀的方式也不是一開始就確定了的。但是,基本上可以確定的是,所有人類都接受“神”這個中介的存在。通過“神”,人類可以影響到自然界(當然還包括一些巫術中的其他人)。神有能力控制自然界,並且“神格”與“人格”有着近似的紋理。所以,人類通過“人格”與“神格”之間的近似性去影響神,進而影響到自然界。這樣一種機制的運行是對第一個問題更細緻的解釋。
如果我們承認這種機制的有效性,並且由於我們默認神對自然界的影響而無需對其注入太多精力(事實上,由於這個事情太過遙遠,人類接觸不到,也沒有能力去解釋),所以人們唯一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研究人類如何去影響神。由於沒有人能夠讓神真正地顯現出來(這話不能明說),於是人生開始通過各種各樣的儀式感讓自己和別人相信這一行爲影響到了神。這些行爲至少包括:
1、祭祀。這種方式之前有過描述。由於其需要特別的場所,價值不菲的祭品,甚至可能需要動用非常多的人力,通常是由國家、家族或者其他財力較爲雄厚在主體進行。當然,民間還會有非常多的簡化版。其中一種是在自己家裏擺上一個神龕,放上牌位或小型塑像,並簡單地進行拜祭。
2、儺舞或跳大神。跳舞者實際上是扮演了人與神之間的中介。通過神婆或神漢,人們將自己的想法傳遞給神,並期待着神能夠聽到並且迴應。
3、神鬼附身。這是神婆或神漢的升級版。由於人們不能直接看到神,但是由於“神格”與“人格”的相似性,所以人類又創設了另外一個理解,即:神可以藉助人類的肉身而顯現。但是,“神格“並不完全等同於“人格”,所以其在附身時,肉身會有一些異常之處,如可以舉起重物,在刀上或火裏行走,或者會做出一些異常舉動。總之,肉體在被附身時會具有某些特別的地方,使其自己或其他人更容易相信附身的真實性。當然,有時候神鬼還可能附身在動物甚至植物身上,不再贅述。
4、神鬼“下凡”,或其子孫“下凡”。這是神鬼附身的進階版。此時出現在人類眼前的,不再是暫時被附身的神鬼,而是神鬼本身。至於神鬼如何能夠以肉身出現,人類又需要預設其他各種與常識不同的方法。如處女懷孕,夢遇神人懷孕,出生時天有異象,某些不可能事件揭示其真實身份等等。如洪秀全自稱天弟下凡即屬於此種,而楊秀清偶爾被上帝附身則屬於第3種。
總結下來,以神鬼思路解釋因果關係有着天然的便捷性。但是,由於“神”這個中介是我們無法把握的,其有沒有收到信息,以及其收到信息後是否按照我們希望的方式行事等都充滿着不確定性。因此,很多人開始利用這種不確定性來賺取利益。當爲瞭解決一個問題的機制本身開始成爲問題的時候,接下來就會出現兩種結果:一是放棄這個機制,採取一套完全不同的解釋體系;二是不斷試圖完善這個機制,導致機制本身的重要性超過想要解決的問題的重要性。後者的典型代表,就是從羅馬時間開始,在中世紀不斷放大的教會以及都會的權力。這不在我想討論的範圍之內。
對於上述第一種結果,是“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的思維方式。它直接以事物本身爲研究對象,不斷縮小或者放棄神鬼在其中的作用。這會在下一篇開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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