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生关于我们的风景


我又听回了民谣,听回了陈粒,蒋明,陈鸿宇,赵照,李志,宋冬野,房东的猫,尧十三,谢春花。

听回了陈粒的《易燃易爆炸》《历历万乡》,听她唱“愿我如烟还愿我曼丽又懒倦,看我痴狂还看我风趣又端庄”,听她说“城市慷慨亮整夜光,如同少年不惧岁月长”。

听回了蒋明的《沉香亭》《苏州河》,看他写道“风花雪月旧日的你,一壶午子舞清平调,唱罢桃花扇底风,双手舞动人间梦”、“我像一块顽石,有一次俯视人间的弧线,我飞进苏州河的水底,变成它怀里自由的鱼”。

这个才华无限的男人,歌词依旧惊艳曲调。

陈鸿宇的《理想三旬》《早春的树》,浓烟下的诗歌电台,再次回到了我的世界里。“臂弯做衣架,腰杆做长椅。耳朵做一串项链,眉目流转做扇窗。”他低沉温柔的声音,再适合不过民谣了。

《1980年代的爱情》是赵照的歌曲里,我最喜欢的一首。他唱到“唱完我们会唱的歌,我们就天各一方”,“只有思念的80年代,没有牵手的80年代”。因为这一首歌,我写了老胡的故事。

尧十三的《北方女王》,那首《旧情人,我是时间的新欢》陪我度过了那个难熬的夏天。歌里唱道:带着红纹石的种子,撕开黑夜的防备,割破双手,染红了你的脸。再见旧情人,我是时间的新欢。

他说,如果他善待你的美丽,会不会手下留情。

李志的《忽然》《关于郑州的记忆》,那句“雾气穿过她年轻的脖子”,让我记了很久很久。

宋冬野的《安和桥》,谢春花的《借我》,房东的猫的《爱你就像爱生命》。

我好像在一夜之间找回了热情,重新珍视,并朝前走去。

因为民谣,我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

关于民谣,关于青春,关于理想,关于大学的我们。

趁时光还早,趁回忆清晰,我要记下来。



初次接触民谣,还是大一的时候,因为陈粒的一首《奇妙能力歌》,我踏进了民谣的小圈子,然后慢慢发现了许多宝藏民谣。

民谣真的有瘾,越听越钟爱。

舒缓的旋律,入心的词,歌里藏着不为人知的故事。你越想探究,越不可自拔。

诗和远方,民谣里都有。

在陌生的城市里,民谣陪伴了我很长一段时间。它就像是我贫瘠的生活里炽热地光。

我记得,刚进大学第一个认识的人是陈琼珩。大我一届的学长,文学社的社长。是个很好的大男孩,待人温和,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他很关照我,刚进文学社的时候。有次比赛,我的作品没有被选上。他拿着我的文稿去找老师,说这个女孩写的很好。

老师认真地看完之后问他:是她自己写的还是抄的?

他很肯定的说,是她自己写的。

老师点了点头,认可了我的文章。于是那篇《锦瑟》,有了重生的机会。

还有一次市里的比赛,我写了《苦行》,拿去参赛,也得了奖。

那时候我心里的热忱,都付诸在了文字里。

后来我获奖的几篇文章,印在了文学社的杂志书上。我拿到书的时候,笑得一脸灿烂。

他说,他很喜欢我的那篇《苦行》。

和他深谈时,我感到舒心。大概就是,有种找到知音的感觉吧。

有一天我和文学社的人一起去市里的图书馆听麦家先生的讲座,结束的时候我和学姐拿着文学社的证书去找麦家先生签名。麦家先生看了我们一眼,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而后我在证书签名的那一页上,看见了莫言先生的签名。

那一刻的心情,是无法言喻的。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我仰望的那些人,离我这么近。



初次去清吧也是和陈琼珩一起去的,清吧里播的第一首歌,恰好是《奇妙能力歌》。他说,这首歌他循环了很久。

那一刻我很惊喜,惊喜是因为,我们除了文字相投之外,还有同样喜欢的事情。他于我而言,亦师亦友。

那时候陈粒还没有火,只是有像我们一样喜欢小众风格的人发现了她而已。第一次听她的《祝星》,有被歌词和旋律惊叹到。后来听《祝星》,才知道她的故事。

那个皮肤有点黑的女孩子,看上去有点冷酷的女孩子,把温柔都写进了这首歌里。

那时候我真的很喜欢她,列表里也都是她的歌。微博关注,每条我都有评论。我每次去ktv,都是点她的歌,慢慢的,我身边的朋友也都听起了她的歌,喜欢上了陈粒。

那时候,她喜欢发自己唱歌的视频在微博里。黑白的视频里,她抱着吉他,哼唱简单的调子。

因为喜欢陈粒的原因,我还去报了吉他班。学得第一首曲子也是《奇妙能力歌》。

刚学的时候很勤勉,抽时间练习,和朋友去公园练。手指练破了皮,一碰就痛,还是想继续弹。

但是那三分钟热度一过,我就懈怠了。

不过学吉他的那段时间,也挺开心的。天气晴朗的时候,我和小靖揹着吉他一起去桂花广场,坐在草坪上练琴。吹着风,看着慈湖。打开手机放着音乐,悠然自在。那是很好的时光。



记得大学开学时,第一次自我介绍。我记住了一个女孩,她叫卢静。

她当时留着齐肩的卷发,留着齐刘海,戴着帽子。她长得很好看,眼睛大大的,笑起来眼睛像月牙一样。在台上介绍自己时说:大家好,我叫卢静,性别女,年十八。

我听到她说性别女时,噗呲笑出了声。心想到,这女孩子好可爱。

后来军训的时候,我们搭上了话。她跟我说,第一次看见我时觉得我不好相处,有点不敢跟我说话。但那天她在自我介绍时,我在台下笑了,她忽然觉得,我好像也没有看上去那样难相处。

我们就因为这一笑,成为了朋友。

和高维是怎样成为朋友的呢,具体想不起来了。但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竞选班干部的时候。这个染着一头黄发,烫着小卷的女孩,在台上竞选,言语中透露着自信和大方,让我眼前一亮。可后来她却问我说: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是不是应该谦虚一点,感觉大家以为我在炫耀什么。

我当时觉得,这个女孩心思很细腻。

成为朋友后,我发现她的性格很好。是那种可以很潇洒,也可以很柔和的人。她和我说,她喜欢结交朋友。而她这样的性格,也的却很吸引人。

让人开心的是,我们三个都成为了朋友。

我刚进文学社的那会儿,社团活动比较多。那时候我们校区和本部校区离得很远,所以有时候我会回来的很晚。

有一次我和社团的人去理工大学参加活动,耽误到很晚,也没有吃晚饭。回去的时候都快十点了。可当我回到寝室,看到桌子上放着一碗泡面,还有面包和牛奶时,忽然一下就鼻酸了。

我还记得,我在大学的第一个生日,是在冬天。高维给我买了一条毛毯,她说觉得我的被子太薄了,怕我冷。这毯子一盖,就是四年。

大学的第一个跨年夜,也是跟她俩一起过的。元旦那天她们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外面跨年。于是我们大概九个人,一起开了间房,开开心心的跨了大学的第一个年。

那几年,也因为心情不好喝醉过两次。一次是和高维他们在一起,一次是在南昌,和安文、丽莉在一起。

安文是我高中的朋友,丽莉是我的大学室友。

说起来,关于喝醉这件事,倒有点丢脸,不提也罢。

我有四个室友,有一个是本地的,所以基本上在寝室见不到,也没什么联系。和我第一个说上话的室友叫杨柳。她是个很热心的女孩,性格直爽。她的老家和我离得也很近,家乡话都差不多,所以我们俩一见如故,交谈时觉得特别亲切。

第一次见到王丽莉的时候,她穿着揹带裤,看上去娇小可人。认识之后,发现她是个能说会道,特别聪明的女孩子。

后来我们三个会经常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出去玩。

还有一个室友,叫蒋修平。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声音也很好听。我们都叫她小公主。对她有印象是在军训的时候,教官叫了一声她的名字。我往旁边望去,看见了一个烫着小卷发的女孩子。她皮肤很好,长相很甜美,一下子就让我记住了她的名字。很巧的是,后来她成为了我们的室友。

我记得,告诉她我喜欢写作之后,她特意去看了我的文章,与我有了深一步的交流。在我眼里,她是个明媚的女孩。

毕业那天,我们四个去KTV通宵,我们唱了很多歌,分别的时候也是笑着的。想来,直至今日,那似乎是我们四个最后一次见面了。

我还记得,以前我们寝室的人喜欢玩狼人杀,会叫来几个寝室的人聚在一起玩。那时候好像很容易就会开心。



我大学很喜欢拍照,留下的很多照片都是一个叫袁文艳的女孩子帮我拍的。跟她认识是在军训的时候,熟悉之后,就老是腻在一起。我们之间有过小吵小闹,磕磕绊绊,但这都很平常。

她是个很真诚的女孩子,也很勤勉,想到的事情就会去做。她会把自己的想要变成拥有,比我强太多了。

她也喜欢拍照,我大学留下的一半照片,都是她帮我拍的。在安徽,在云南,我们都会默契的约拍。

记得在安徽的一个古镇里,我和她一起去河边写生。我穿着黑白的揹带裤,留着长长的头发。我们坐在石阶上画画,有个小男生走过来跟我说,能不能帮他画一下屋檐。

我虽然答应了,但结果当然是画的很垃圾。

男生走后,我回头看着她尴尬的说道:我画得太难看了。

现在想想,流水清清,古屋青草,微风吹拂,其实也是很好的回忆。

我也去过她家,见过她的家人。我们一起做过很多事情,分享过很多心事。很开心遇见。

和舒诚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呢,好像是因为分专业之后,我们上课经常坐在一起。她几乎大学四年都留着黑色的长发,高高瘦瘦的,说话温温柔柔,自律而精致。她的性格很好,也很有自己的想法。

印象里有一次,我们要分组完成定格动画的作业。我们都是几个人一起才做到的。她第一次做,一个人就完成了。作为学渣的我,当时很佩服她。

我很喜欢舒诚的名字,更喜欢她这个人。她很顾及别人的感受,和她相处很舒心。毕业后我在那边工作了一年多,会常常和她相约。记得上一次,她知道我不怎么会做饭,经常吃外卖,所以邀请我去她家吃饭。

我第一次去她家,见到了她的爸爸妈妈,都是很和善的人。

疫情前我原本想,等过去了我一定要请她去我租房那里吃火锅。不过很遗憾,我不会过去了。我想,我们见面的机会又变少了。但我希望,我们感情不会变淡。

认识季樱洁的时候,是在她的寝室里。也是个很动听的名字,当时我在班级群里匆匆瞥了一眼,就记住了。但我不知道,这个叫季樱洁的女孩子到底长什么样子。

那天我去找卢静,跟她聊天时问道:你知道季樱洁是谁吗?

她擡头望了望对面的床位,说:这个。

然后洁洁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看着我说道:我就是。

洁洁是个情商很高的女孩子,说话风趣,为人大方,做事也很有分寸。有着甜甜地声音和样貌,脾气也好。她能记住很多事情,也记得住朋友们的喜好。这样的女孩子,特别招人喜欢。

记得大三的冬天,我搬出去了一段时间,住的地方就在她楼上。她出去玩之后,回来给我带了一串草莓糖葫芦。

她说,我知道你喜欢吃这个。

我拿到糖葫芦的时候真的开心的要命。

上次去长沙,我们见面了。她和他男朋友一起,请我和我弟吃了顿饭。我们一起逛街,聊了很多。和洁洁一起的回忆有很多,也都很美好。

大三的时候,我们美术系的学生一起去云南写生。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我都是和洁洁一起住的。

那时候我喜欢一首歌,叫《七月上》。晚上的时候,洁洁推了一首歌给我,是《爱你就像爱生命》。她说,你应该会喜欢。

恰如她所言,听了前奏我叫喜欢上了这首歌。然后慢慢地,喜欢上了房东的猫。

云南的很多景点之间都离得很远,我们几乎每去一个地方都会坐很久的车。在车无聊的时候,我就会听歌。

那段时间我正好在看大冰的书,很想去大冰的小屋去看看。到丽江的当天,我写了一封信。洁洁陪我去了两次大冰的小屋。一次因为人太多不好进去。有天终于早早的到了那里,见到了老兵大哥,阿朗哥,还有年轻的歌手怀森。小屋里的人来自天南地北,翻山越岭,只是为了来看一眼大冰的小屋。

我手写的那封信,是给大冰的。但因为人多紧张,一直不敢托老兵转交给大冰。只好拜托洁洁。

那是我在丽江唯一留下的东西。

说起来,苍山洱海,诗和远方,都在美丽的云南见到了。

三年前我在和顺古镇,鼓起勇气在清吧里唱了一首民谣。我穿着彩色的裙子,将红色纱巾披在肩上。情怀酿作酒,成全了最美的自己。



这世界很奇妙,你曾经不得已丢下的东西,会以另一种方式找回来。

这一生关于我们的风景,还没有结束。

故事很长,只要我活着,就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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