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腳女人的前世與今生

這兩天看了一本小說,裏面描述了主人公小時候被逼迫裹腳的慘痛場面,看的人真是心痛、唏噓!想起了已經去世了的我的奶奶和外婆。



我奶奶和我外婆都是小腳,都是從她們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纏足的。相比,我奶奶的腳比我外婆的腳還要更小一些。聽家裏人說奶奶的家族以前是我們那個地方有名的財主,奶奶也算得上千金小姐,所以腳裹的更小。

印象中,奶奶的腳很小,走路的時候有點外八字,都是小碎步,走的路稍微有點長就會氣喘吁吁。但奶奶的性格比較強勢,又經常拄着柺杖,所以走路一點也不慢,也可能當時我還是個小孩子的緣故吧。

記得有一次看見我母親給我奶奶洗腳剪趾甲,當時就震驚了!奶奶的腳都已經變形,那些趾頭全部都擠在一起,剪指甲要使勁才能掰開。太可怕了,就像看一個殘疾人的肢體沒什麼區別。那時候我還小,大概也就幾歲吧,禁不住好奇就問奶奶:“奶奶,你的腳怎麼了?”,奶奶無奈的回答:“唉,這都是舊社會造的孽呀!我們那一輩女人遭罪呀,如果不裹腳就沒人要,嫁不出去的。現在社會真好,你們的腳都解放了,再也不用像我一樣受苦了。”那時候我只是似懂非懂的。


有一說一,就是想不通,這些堪稱恐怖、畸形的有點病態的纏足,如何就成了當時審美的標準?女人小腳到底哪裏美了??我真的get不到,爲什麼會有這麼奇葩的審美觀!

帶着這些疑問,我查閱了一些資料。大概整理了以下幾個方面,也讓大家瞭解一下纏足這種陋習爲什麼會成爲當時的一種審美。

一  纏足有區分古代階級的功用



一般認爲,纏足起源於南唐,興於北宋,盛於明清,衰敗於晚清至民國階段,最後終結於20世紀50年代。

中國古代的農業社會中,富有人家的女性通常無需勞作,而普通農家的女性則需要參加勞作來爲家庭提供價值,從這層意義上講,纏足恰恰因爲極大的削弱了女性田間勞作的能力,而具備了區分有閒階級與勞作階級的功用,纏足後,女性柔弱的身姿也是反映和炫耀有閒階級的“好指標”之一。(哈哈說人話,意思就是裹了小腳的女人就代表貴族,是什麼活也不用幹的千金小姐。相反,不纏足或者纏的不是很小的女人是要下田幹活的村姑)。

宋代以後的美人形象往往既是身如楊柳,又是三寸金蓮。蘇軾有詞《菩薩蠻~詠足》: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連大詩人李商隱也寫詩讚嘆小腳之美:誰言瓊樹朝朝見,不及金蓮步步來。

不知爲何,這讓我聯想起了那些造型特別誇張的美甲,不知道與這個有沒有異曲同工之妙呢?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哦。


二  爲了迎合當時的審美,纏足被認爲是婦女的一種美德



雖然纏足裹小腳是:”小腳一雙,淚水一缸“,但在當時,有着三寸金蓮的女子會被認爲是最美的。

甚至有文人總結出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尤其清朝的時候纏足風氣大盛,人們把那些裹過的腳稱爲“蓮”,而根據腳的大小還分了等級。大於四寸的稱爲鐵蓮,四寸的稱爲銀蓮,三寸的稱爲金蓮。這就是三寸金蓮的由來。爲了迎合當時這奇葩的審美觀,古代的女人們都是忍着劇痛裹起了小腳。

我們中國人自古以來對女人的審美就偏好於纖小、柔弱,尤其是古代,纖弱的女子更有可能是家族顯赫,所以在封建社會纏足堪稱主流審美。而纏足被認爲是婦女的一種美德(洗腦、從精神上控制)。

三  滿足當時男人的奇特慾望



有研究表明,古代讓女子纏足的最直接的原因還是爲了滿足男人官能的感受和性興趣、性要求。

一般來說,女人最能引起男人性慾的地方,並不是裸露在外的部位,而是掩藏的部位(比如胸部)。古人認爲: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愛憐。由於腳小,走起路來婷婷嫋嫋(扭扭捏捏),更能使男人浮想聯翩,可以“晝間欣賞,夜間把玩”。據說“評頭論足”這個成語說的就是纏足的女子在不可描述的那方面的重要性。

當然還有更奇葩的理由,說是男人讓女人們纏了小腳後,就能一定程度上限制女性的出入自由。不讓她和外界有過多的接觸,也剝奪了和其他異性交往的機會(就是想私奔也跑不快啊)。在男權社會,爲了讓女人足不出戶,淪爲男人的玩物,也不知道是哪位“才子”想出這種喪盡天良的方法!

纏足就是古代的一種陋習,就是男權社會對婦女身體上精神上的殘害!

但現代社會所謂流行的審美,有時候也會忽悠人的。

比如去做不適合自己的網紅歐式寬雙眼皮,比如去豐脣,那些厚嘴脣只適合歐美人的好不好。比如爲了追求現在流行的瘦而去減肥,減的營養不良,甚至瘦到絕經。

豐滿爲美,纖瘦亦爲美。但這一切的前提條件是不損害身體健康。

只有健康的、陽光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可憐奶奶和外婆她們那一輩人,生不逢時,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慶幸自己生活在一個好的國家好的時代,可以大膽地做自己,不用迎合別人的審美。

哈哈來世還做華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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