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教學】教師聯繫家長時的諸多 “注意”

因爲新冠疫情,安省政府宣佈春假(3月14日-3月22日)延長兩個星期到4月5日。很快,又宣佈延長到4月末。3月末,教育局開始讓各公立學校爲學生準備網課。中文老師們也在等待着教育局的通知。

昨天,終於收到教育局發來的關於在線上中文課的通知。

通知裏的一些要求恐怕國內的同行未必理解。

首先,教師告知家長網課事宜時,要確定家長是否參加。就是說,這種網課是自願的,如果家長不想讓孩子參加,可以不參加。

這看上去挺有意思。學校提供給學生網課,還得看家長想不想讓孩子上這個網課。中文課並非必修課,即使有出勤要求,疫情期間,已不重要了,自然依靠家長配合。

其次,如果家長不想參加,那麼,教師一定要把學生的信息反饋給教育局,以便教育局將這些家長的電子郵箱從發送信息系統中拿掉,這樣就不會把網課信息發給這些家長,避免造成這些家長收到“垃圾”郵件。

爲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爲加拿大有法律規定,如果未徵得收件人同意,不得向收件人郵箱發送“垃圾”郵件。否則,收件人有權採取維護自己利益的行動。

第三,通知再三強調,撥號前,要屏蔽自己的手機號碼。這是爲了保護教師的隱私,即電話號碼不被家長們看到,以免家長直接聯繫教師,干擾教師的正常生活。

第四,所有電話都要按照教育局提供的“臺詞”去說。這是一種規範性操作,就像每個企業要求客服使用統一語言一樣。即是保證用語的規範有禮,也是保證每個員工的語言符合公司利益,避免顧客產生誤解。如有糾紛,公司會統一處理。如果任由員工自行說話,一旦產生誤解糾紛就很麻煩。

第三,不允許教師與學生直接通話。

這一點最重要,教育局再三強調。爲什麼?這與兒童保護有關。加拿大的法律要求,所有與兒童及青少年打交道的人,都要在警察局備案,要通過背景調查。這是最起碼的要求。

出於對兒童及青少年的保護,也不允許教師與學生建立個人通信聯繫,以免發生麻煩。這實際上也是對教師的保護。

所以,如果家長未接電話,只能留下自己的工作郵箱信息,或再次聯繫。

所有這些要求及注意事項,都出於法律的考慮。在加拿大,法律條款多如牛毛。保護青少年的法律法規及可參照的案例舉不勝舉。每年,校長及教育局要花很大精力喝時間處理和應付告狀及訴訟。因此,在做任何事之前,首先要考慮的問題之一,就是如何合法合規地執行與操作,以保護員工及教育局的利益。

有關教學方面的法律問題,有空再聊。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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