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的精益求精:從乒乓球的多球訓練談起

什麼叫多球訓練呢?其實是和所謂的單球訓練對比着說的。說的這麼玄乎,其實簡單一點兒吧。所謂的“單球”,就是一個球,而所謂的“多球”那就是有很多個球。很多球有多少,那一般要看教練的那個盆有多大。在很多個基層的乒乓球館,有很多個專業或者業餘的乒乓球教練,他們除了要擁有一身運動服、一個球拍以外,還要有一個盛滿了球的盆。是的,盆裏盛滿的都是乒乓球。

教練員在單位時間快速的將盆裏的球“喂”給對面的隊員,這樣的訓練效果和單球大不相同。單球打一下,可能就需要去撿球了,隊員的大量時間用在趴在地上撿球,這樣就沒有多球訓練的效率高,教練員快速的喂球,讓對面的隊員在最少的時間之內形成重複的動作,隊員的肌肉記憶和訓練習慣由此養成,他的動作就定型了。

其實任何技能的養成,都需要這樣的道理,那就是反覆的錘鍊,枯燥的重複的練習,唯此,是不可能成功的。就拿學英語這項技能來舉例,很多個人總是在開始,總是希望一時就能背下來1000個單詞,其實不如能夠熟練地運用100個詞,而怎樣能夠熟練的運用這100個詞,除了大量的反覆訓練沒有別的辦法。先用好這100個詞,自然而然的就會用那1000個詞了,這就是我們所聽說的只會ok一個單詞,甚至也能談戀愛的道理。

說到法律服務的技能的養成,很多律師連最簡單的法律文書還不一定能夠寫得好,連最基本的口頭表達也未必做得到那麼完美,就着急去學和做更多,當然學得多總不是壞事,但基本功一定要做好,就是要進行所謂的多球訓練,把一件事兒反覆做若干遍,自然就能夠做好。

一個具體的綜合法律事務,如果可以能夠連續的做兩三次類似的,甚至就可以稱作爲專家,做過、見過,再次做就是不一樣。和打乒乓球一樣,法律服務的專業技術也可以分解成各種不同的分解動作,寫文案和表達,作爲基礎訓練內容,都應該需要不斷地“多球訓練”才能夠做得更好。

一個入門的律師,讓他起草一份最簡單的合同,也未必能夠完成的好。爲什麼呢?還是訓練的少。他一邊寫纔會一邊發現,需要查大量的法律條款,還需要了解更多的事實,他總也不能一步到位。如果不借助其他的範本,不在網上查材料,這份合同他恐怕根本寫不出來。和打球是相同的道理,不可能總有一個教練在旁邊讓你模仿,或者幫你糾正動作,怎麼辦呢,就像賣油翁所說的那樣,無他,唯手熟爾。

接着再往下面一個層次說,做到手熟,也是需要時間的。這也要講究方法,訓練也有訓練方法,話又說回來了,單球效果就是不行,還是要多球,做做停停,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那是不可以的。反覆的做,不停下來,今後再也忘不了。

我們從乒乓球的多球訓練說到法律技能的錘鍊,也可以觸類旁通的說到其他技能的養成。但是乒乓球的多球訓練,其實是從排球的多球訓練當中借鑑而來的,是日本的那個著名教練大松博文發明的。簡單不簡單呢?只不過是從單球變成了多球,但是訓練效果大不一樣,最重要的,是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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